簡訊 :
Home » » 雅安警方请维权人士韩秋瑛喝茶把脉

雅安警方请维权人士韩秋瑛喝茶把脉

Written on 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 | 25.6.14

[ 时间:2014-06-25 13:28:16 | 作者:义工廉焕力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四川讯2014-06-25】今天上午11:05:45,雅安芦山廉焕力【四川警方:天网报道原则方方面面都能接受】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雅安警方帮助维权人士韩秋瑛把脉。

来电称,6月19日,雅安雨城区公安分局打电话叫韩秋瑛去一趟。去了以后,韩秋瑛问:“你们找我整啥子?”法制科长孙建答:“给你喝喝茶,把把脉。”警察问“黄琦是怎么回事?”我问黄琦是外国人嗦?警察问:“你对党是啥子看法?”韩秋瑛答:“党在哪里?咋个和党扯得上边?”

另据韩秋瑛介绍,雅安雨城区杨志祥22日给韩秋瑛发信息说:“22日回成都。”至今联系不上。杨志祥主要涉及6800亩山林纠纷而进京上访。


杨志祥举报书

举报人;杨志祥,汉族,男,1974,11,10,住所;四川雅安市雨城区沙坪镇四岗村5组2号,电话;13056583995

被举报人:一;雅安市区林业局,法人;李政,职务;局长;二;雅安市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法人;

举报人不服被举报人的利用职务侵占,玩忽职守行为,伙同商家欺行霸市,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行政腐化,根据<宪法>第13,27,41条之规定,现举报如下;

1;1999年起,举报人所在地村组片区承包林地上的成材木被陆陆续续的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盗伐获取不当之利,村民们看不下去了举报,谁知村干部竟伤心无奈地说“我们管不了那么多了,国家有专人管护这片林的”

2;2002年3月,盗伐行为延伸到我家私有自留山地里,我不服找到镇党委书记古国齐举报,古国齐听后竟然说“你看到哪个在砍嘛?那些树子虽然长在你家地里,以后不要四处乱说煤矿在喊人砍树子一事,以免到头来吃亏……对你还能有捞几个钱的好处”,说明玩忽职守,行政腐化。

3; 以上不得已,我再次举报到市区两级林业局,他们当面都说调查,到今我还在傻呼呼地等他们给我受案处理,三年的时间盗伐面积就已达到上千亩,居然连个线索信息都没给我,原来,一到检查期,就有消息通知煤矿停止砍伐,等侦查人员一到根本就见不到犯罪分子踪迹,木材都已运到井下藏匿,如此这般假意侦察一番,无非是在掩耳盗铃串通演戏敷衍举报人,严重渎职,官商勾结,有案不立,压案不查。

4;由于本人的举报行为以引起利益集团者们的记恨,开始预谋构陷方案,让我永远闭嘴,2003年腊月,寻机把我家地里杉木树几百方陆陆续续全部锯倒在地后故意不运走,估算到我会往家里搬运一些,反正也晓得我的报案就行不通,如此恶毒的陷阱在2004年2月26日得以实现,区林业局顺水推舟就把我非法羁押在监,我舅舅(张贵红)就警告古国齐说“如果你们陷害的罪名成立,我就会去各级政府控告你们监守自盗,破坏国家森林资源,生态毁灭性掠夺,把你们告到底”。如此,2004年3月9日举报人才得以取保候审出狱。

5;2004年6月我又上省厅去举报,回后被非法拘留,以不准在举报为条件释放我。从我维权以来,就经常受到人身威胁,被不明身份的人暴打,每次被打报案后,都被敷衍了事有些甚至就不处理,人身安全毫无保障,请求追查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6;2008年因修乡村公路摊派费用,我被村上逼迫向银行贷款11000元,事后村民全额退款,唯独我的贷款没有撤销免除,利息照交。加之5.12救济款3000元因我举报被扣压,企图断绝经济制裁我举报维权的费用。请追查腐败行为。归还我钱财

7;以上事项拖至今年3月,举报人从其它途径中才得知被举报人猖狂行为的奥秘,早在2009年,沙坪镇人民政府偷偷的利用职务之便,不知从哪个发包方手里承包了6800亩含盖沙坪镇二,三,四村全部林地,但没有见到过被举报人的林权证书,老百姓至今还不知情。这种隐蔽性的违法手段使我们状告无门!现请求主管部门查清并公开“一林二证”的真相,公开被举报人盗伐属私人所有和承包到户林地的采伐权所有合法性证件为凭。

8;事发至今,被举报人依照职权对这种侵占掠夺行为采取“低协和,杀鸡给猴看”的手段任由老百姓和国家的利益损失继续扩大不阻止,像日本鬼子进村,所有林地被一刀光,可怜老百姓的收益全部被剥夺侵吞!只剩光秃秃毫无资源生长的光土地!请求实地查证,依法追究这种政府与群众脱节,与国家主权分离的行为,纠正利益集团者把底层农民当作天然敌人的所作所为为谢。保障国家和群众的基本利益,维护国家政令和市场的统一。

9;更为蹊跷的是2013,10,15日,冒出来一个沙坪镇林场的拍卖公告,虽然我们不懂多少法律知识,但拍卖的是我们承包地的范围,恰巧又是内定的队长身份买下,为此一村民不服还被诱骗关押在监至今无定论。请求依法立案查证被举报人违法乱纪,障人耳目的行为真相。

由于煤矿不科学的建设,不注重环境保护,导致大片房屋和地理环境严重破害,政府和老板拒不为此负责,多次下发紧急搬迁通知,我们村地处偏远山区基本还没脱贫致富,眼看到手的仅有林权收益又被抢劫一空,又无其他收入来源,毫无经济承担搬迁费用,请求一并核查解决为盼。

以上事项,请求依法逐一查清真相,解决一切事宜,不要让我们雪上加霜,贫上加穷,永远挣扎在底层线下。究竟乡政府以“土地还是要归还我们的但土地上的林木收益全是属政府的”,这种性质是哪条法律规定?这种剥削阶级性早已废除,为什么还在我们村存在?这是不是一种圈林圈山圈地行为?使我们老百姓成为赤条条拥有光土地农民,而证书和收益却在政府手里。请求追查我们手里的林权证书是否有效?或有效期限,保障我们的合法收益权利,这种政府抢劫行为该由哪个部门来遏制?

此致

举报人;杨志祥

Share this article :

发表评论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Copyright(C) (2008-2014)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