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 :
Home » » 山东开审李宁遭刑讯逼供案

山东开审李宁遭刑讯逼供案

Written on 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 | 27.6.14


[ 时间:2014-06-27 12:27:43 | 作者:义工蒲飞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山东讯2014-06-27】今天上午11:52:16,青岛天网义工于娇骄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山东开审李宁遭刑讯逼供案。

来电称,2014年6月26日上午8时许,来自全国各地的31名维权人士齐聚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大门前,请求旁听“龙口市公安局非法拘留李宁案”庭审(以下简称李宁案),并在龙口市法院大门前合影留念。由于法庭空间有限,行政庭只给出了16个名额,只有12人参与旁听,其余4人为龙口市信访局及其公安警察,15名外地民众和本地访民在法院休息区域等待。网络媒体曾经报道“广场裸跪为母鸣冤人大女生”的主人公李宁,即李宁案的原告。

庭审上午9时正式开始。庭审的焦点集中在,一、龙口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李宁7天,是在北京市公安局作出“训诫”处罚的前提下,龙口市公安局拘留李宁的行政行为属于“一事两罚”,显然属于非法乱作为;其次,发生地在北京处罚权应该归发生地的警方处理。二、策划绑架李宁回龙口的行政主体单位是中共龙口市委、市政府信访局,龙口市公安局拘留李宁的指使者也是中共龙口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原告陈述阶段。李宁在北京遭到带有黑社会性质的14人绑架,强行带回龙口市,并且遭到了龙口市公安局刑讯逼供。一个女孩子遭到这伙人令人发指的辱骂和折磨,激起了旁听人员的强烈愤慨!不约而同地发出了“严惩凶手!”的怒吼声!并情不自禁潸然泪下,其中维持法庭秩序的法警也眼睛潮红,被告席位的公安警察也面色沉重,审判长也不得不敲响了法槌:“请原告控制情绪,请旁听人员注意法庭纪律”。为此我也遭到了审判长的三次警告。

庭审一直到下午1:45结束。饭后到殡仪馆祭奠含冤5年未得到昭雪的李宁的亡母李淑莲女士。




Share this article :

发表评论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Copyright(C) (2008-2014)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