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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未处理十大杰出青年沙俊文开枪霸产案

Written on 2014年6月8日星期日 | 8.6.14


[ 时间:2014-06-08 21:08:37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江苏讯2014-06-08】今天下午,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沙集镇余圩村访民余准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江苏省委巡视组未处理十大杰出青年开枪霸产案。

来电称:我是受害人余思奎之子余准,江苏睢宁沙集镇余圩村余东组人。2000年12月19日下午16时许,加害人**从沙集镇派出所副所长周正利那里,借“54”警枪,到余思奎砖厂的食堂东屋山头坯场上连放两枪,在砖厂里撵人,人怕不敢来了,并且霸占了砖厂一万多方的备土堆、塑料纸等,直接造成砖厂破产。

当时,受害人向睢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反映,副队长陈曦歪曲事实、颠倒黑白、唆使人做伪证,不承认并销毁余思奎的证据。余思奎无奈多次上访,至今无结果,而我有病因家里无钱医治,拖成残障!

我于2013年9月向江苏省委巡视组反映,当年县公安局相关人员违法处理了“警枪案”的渎职行为和给我家造成的损失,省委非常重视。于12月16日交办,12月23日下午16时许,此次经办人员拿出交办单,让我在“反映人意见”一栏写自己的意见。当时,该单上的“调查情况”一栏与“领导意见”一栏均为空白, 我填写的意见是:请求相关领导严查事实真相,给受害者一个合理合法的答复。从2014年1月27日下午15时许,我打051-668860179(他们联系我时的电话)询问调查情况,一直联系不上,至今没给我一个书面答复!

今晚21时04分,余准称:开枪的是沙集镇余圩村大队书记、徐州市十大杰出青年沙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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