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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方县40余公务员围攻参战伤残军人

Written on 2014年7月24日星期四 | 24.7.14


[ 时间:2014-07-24 15:22:20 | 作者:曾凡荣等 | 来源:六四天网 ]

尊敬的怀化市委领导:

我们四人是中方县七九年城镇参战伤残军人,无正式工作,曾凡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六级,陈铁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级,五诗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七级,蒲宏华持有《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金领取证》,中方县人社局领导一手遮天贪污政策证据怀化市人社局发【2011】68号鹤城(含市直)中方参占老兵享受同等待遇2040元/月,可是中方县人社局领导贪污三年,只发公益性岗位补贴840元/月增加到2014年950元/月无故拖延半年多才发一次。

我们三人曾、陈、蒲是2012年1月安置在各自居委会公益岗位工作,可是中方县人社局将2012年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表,克扣岗位工资610元/月,3个月又另扣工资1026元(复印件附后)。执法犯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三条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2014年1月五诗明安置在中方镇政府劳保站,岗位补贴950元/月,中方县人社局领导大胆枉法,以权压法三年。

2014年6月4日,我们四人去中方县人社局局长张振洋诉求讨回三年应该享受合法权益,被县人社局各部门的公务员40至50余人围攻,1-20人将残疾军人五诗明扒拉摔倒在地,造成胸部多处受伤,2014年6月9日中方县委书记接访处理,县委书记要求县人社局局长张振洋,给我们四人赔理道歉,怀人社发【2013】58号岗位补贴1035元/月,县人社局领导截留85元,一个星期必须把85元截留发放到位。到2014年7月20日还有未到位。处理不公,我们四人不服上诉事实理由,请怀化市领导主持正义。

上诉人:曾凡荣、陈铁军、蒲宏华、王诗明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2012年4-6月份中方镇莉坪居委会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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