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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检察院法院拒收两访民法律文书

Written on 2014年7月24日星期四 | 24.7.14


[ 时间:2014-07-24 21:22:47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柳学红立案监督申请书


宋新斌起诉状

【天网湖北讯2014-07-24】今晚20:27:11,湖北襄阳访民宋新斌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中心【湖北宋新斌北京上访 村官取消股份红利】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中心:襄阳检察院法院拒收我和柳学红法律文书。

来电称,2014年7月24日上午8:30分,襄阳访民柳学红【天网姜成芬、李春华押返 民众宴请柳学红】的丈夫帅忠仁接到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工作人员的电话,称:您寄给襄阳市襄城区检查院负责人袁卫东的快递被收件人打开看了一下,几人商议后拒收,理由(1):不能证明就是你本人,(2)最好是本人过来。帅忠仁妻子柳学红在北京拨通了号码为18062253926袁卫东的手机,对方以‘听不清‘给挂了电话后,再也打不通了。

上午9:21分,柳学红以手机短信给检察院控申科科长袁卫东发了一条信息,称:为我夫帅忠仁重伤一案,2013年5月开始已多次向您及贵院反映,甚至市院信访也将申请立案材料转入您院,未见答复。无奈,只好再次从京发特快EMS,您和贵院拒收。拒收理由分明是为难人。

2014年7月1日,襄阳访民宋新斌以邮政特快专递EMS向湖北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分局行政不作为案起诉状及证据材料,7月2曰立案厅厅长审议后拒收,7月4日我以快递EMS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了本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包括起诉状、拒收单,照片,通话记录,身份证复印件,7月5日,邮政附加服务妥投短信告之:您1078104735303号邮件当前状态已妥投:门卫签收。

7月8日、9日分别在上午9:54分、9:53分我拨通了市中院立案庭电话07103692626,工作人员称:未接到您的材料,且让本人亲自到中院来。由于不便亲自到中院,以后0710369626的电话再也打不通了。直到7月21日我亲直到中院,立案厅工作人员把我的起诉状材料转交区人民法院审理,按照《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立案期限为7个工作日,综上所述,可见人民法院为人民工作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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