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4-07-20 23:30:15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来电称:2013年8月5日下午14时许,我和妻子应淑红来到江西省工业贸易学院内超市,与合伙人卢某某协商双方经营中遇到的分歧。在场的卢某某的姐夫拿出腰间早己准备好的菜刀直冲我头部、肩部、胸部乱砍,同时砍伤我妻子的左臂,我和妻子当时满身是血地晕倒在地。
事发后,卢某某开车将我们夫妇送往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断:我左额部、左面部、左锁骨被砍伤,左眼缝200多针,左颧骨骨折,左眼内容物脱出,致左眼失明;妻子应淑红左上臂被砍伤,缝6针。以上伤情经公安局法医鉴定结论为:(李国红重伤,应淑红轻微伤)。
目前为止,我和妻子的住院费、医药费卢某某、行凶者一分不给,还扬言:"宁原把钱送给公、检、法、也不想给你们出医疗费。截至目前,我们治疗费已达数万元,多方借款勉强付清住院费,生活陷入困境,后续治疗费还需要数十万元无处筹措。
处理此案的南昌市红角州派出所,将行凶者羁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我和妻子于2014年3月10日在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向李建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希望人民法院能给与公正的判决。
在此期间,行凶者团伙其他成员还变本加厉地时常到我家里威胁恐吓,2014年1月30日,行凶者手下的黑社会团伙40多人到我家来威协。我们当地公安练小荣(警员号:015267),为其充当保护伞,我希望人民公安能为我和家人的安全提供保障,但多次去南昌市公安局、省公安厅反映,都无果。
我被逼无奈,上京告状,从家乡到北京来都有1个多月了,该到的部门都反映了,可没有一个回信儿解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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