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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风机厂200职工动迁款被骗2000万

Written on 2014年8月5日星期二 | 5.8.14


[ 时间:2014-08-05 21:25:51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吉林讯2014-08-05】今晚20时,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风机厂职工代表王宝库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吉林市风机厂职工动迁补偿款被骗约合人民币2300万元。

来电称:吉林市风机厂,位于吉林市龙潭区泡子沿街74号的大集体企业,原有职工200余人,占地面积17151平方米,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2011年6月,风机厂成为华丹大街物流园项目里的被拆对象。2011年7月3日,厂长管玉振召开职工大会,宣布厂子动迁,要把厂子整体卖给个人(刘某),职工不同意。随即,厂长管玉振背着全体职工,把厂子私自卖给了刘某,售价人民币700万元。

随后,刘某个人拿着买厂协议书,到吉林市动迁办领到动迁补偿款人民币1101.7万元、物资补偿46套住宅房3294平方米、7套商品房1066平方米,补偿款和补偿物资(市价)累计共约合人民币3000万元。2011年8月10日,刘某付给风机厂售房款700万元人民币。因此,刘某本人没有拿一分钱,一夜之间空手套取暴利2300万元。而低价出售的风机厂的200余工人受到重大损失,社保费交不上、医保办不了。工人们认为是被骗了,不同意动迁。

2011年8月21日,厂长管玉振和拆迁办不出示任何手续,不顾工人们的反对,对工厂进行强拆,发生争执。因为买主刘某的爱人是泡子沿街派出所民警卞某,卞某带领警察把工人赶跑。

从此,风机厂的200余工人四处上访、告状,曾到过吉林市信访局、工信局、经侦处,也有去过吉林省和北京告状,至今无果。也曾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买卖不公”提起过诉讼,中院不予立案后,诉到吉林省高院,依然没人理睬。

2013年9月5日,因无房一直住在风机厂工人宿舍的我家和风机厂职工于志民两户人家,还有其他3名工人,被龙潭区法院李红艳法官和龙潭化工园示范区拆迁办副主任孙伟,带领20余不明身份人员,不出示任何证件、手续,强行把我们5名工人拉到化工园法厅,殴打逼供,非法拘禁12个小时。

2013年9月25日早上5时30分,龙潭法院李红艳法院又带领不明身份的人,把我和妻子杨丽娟带上手扣,用警车拉到龙潭区化工园法厅,由于手扣扣得太紧,致使我抽筋、昏迷、呼吸困难。找来医生打氧气苏醒过来,马上又给我注射了全麻,使我昏迷,后送回其他工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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