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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天太村204万无去向 村官面临党内警告

Written on 2014年8月10日星期日 | 10.8.14


[ 时间:2014-08-10 12:47:47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吉林讯2014-08-10】今天中午,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东城街道天太村村民于长河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吉林市天太村集体账目不清,纪工委拟党内警告原村官。

来电称:2010年美达公司开发商张树立建天太村住宅楼,时任吉林市龙潭区天太村村长的程万宝和村书记张玉贵利用职务之便,借开发新农村之机,通过以30元/平方米,严重低于政府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56元/平方米,和实用面积严重超出审批面积等方式做手脚,使得村里集体财产帐目不清。通过具体计算,约有204万元人民币不知去向。

为此,本人于2012年初,向吉林市龙潭区纪检委举报过,无结果后,又于2013年1月再次追问此事,这时,龙潭区东城街道才拿出来一份,2012年5月23日作出的《调查报告》结果给我。我对此调查结果所拖延的时间之久很不满意,并对其前后矛盾的答复内容表示怀疑。一面说,村书记张玉贵和村长程万宝在任职期间,所做的一切关于处理农村集体土地的卖地、租赁方面合理合法;一面又说,给其二人通报批评,并在党员及村民代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因为这次的调查结果,没能追回天太村村民集体损失的财产,我又于2013年3月继续向上级举报。2014年6月30日,东城街道党工委又给我开出了一份《东城街道纪工委关于对原天太村村长程万宝同志违反村务办理程序的处理意见》。这份处理意见,对我所举报的问题的答复依然是含糊不清,前后矛盾,一面说,村长程万宝不存在重大贪污事件;一面又说,因违规处理村集体事务,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为了追回天太村的集体损失财产,我会继续向上级举报,追缴贪官,直到损失的财产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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