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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强拆李梅清334平米商业房

Written on 2014年8月24日星期日 | 24.8.14


[ 时间:2014-08-24 20:42:50 | 作者:李梅清 | 来源:六四天网 ]



房屋原样


强拆后


强拆后

我是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向家牌坊51号的居民李梅清。身份证号:420500195706071344

一:2014年6月29日凌晨1.30分钟左右。我一整栋三层楼商业产权房屋在没有达成如何被征收协议的情况下遭到非法强拆,至今案件未破,派出所始终不给我立案回执单和报警记录,造成我投诉无门,居无定所,无家可归。

二:房屋简要情况

1:商业产权证面积:98.33平方米,{翻建罚款前}

实际面积:

1楼  114.40平方米  {含厨房}
2楼  116.65平方米  {含阳台}
3楼103.00平方米
总面积为:334.05平方米

2:此房屋原属宜昌市星火物质贸易公司。主营卖蔬菜多年,于1998年申请商业用房翻建,1998年4月7日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98年4月17日换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另外还有房屋的详细施工图纸,足以证明房子的建设高度和建筑面积的合法性。

1998年当时办的商业用房建设高度是7.7米,可以内建含阁楼多层。因在建设时用的是预制楼板,在建完验收时,监察部门说只能用木制多层,实际为预制二层,罚款4000元{有罚款票据}。

2004年在我和原户主交易购买过户时,宜昌市规划局以实际为预制二层建筑、房屋翻建前产权面积和实际测绘面积有4.67平方米的误差及而罚款5000元,在交罚款后{有罚款票据},规划局批示为临时使用,不计产权。

3:和原户主交易购买过户为我儿子苏新、女儿苏月为户主。

我曾到宜昌市西陵区、宜昌市信访局多次,到湖北省信访局上访,全是敷衍回答,不起任何作用。于8月3日到北京上访 ,到过中纪委、公安部、国家信访局、城乡建设部、国家政法委。。。以书信的方式寄过国家领导人和国家有关部委,至今问题没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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