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4-08-27 18:54:33 | 作者:胡德海等 | 来源:六四天网 ]
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
我们是重庆市渝北区的失地冤民代表:杨兴文、胡德海、邓万明、任和国、任和成。
因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3月17日作出【2003】4号预办通知书,违反土地管理法第34条、第45条的规定,违法实施具体征地行政行为,重庆市人民政府监管不力,又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为违法实施征地行政行为的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充当保护伞,作出渝府地【2003】305号、渝府地【2004】1234号、渝府地【2004】1241号、渝府地【2004】1250号、渝府地【2006】659号征地批复,为未批先用“基本农田”的犯罪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无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的《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其主任熊雪、大竹林镇街道主任陈斌等组织了几百名黑恶势力人员,在不同时间里,随时实施暴力强抢我们的私房私宅、土地、现金及私有财物等。
之后,政府各级部门相互推诿责任,政府无任何部门、机关、组织或单位担责。被抢之后我们只好从下到上去上访,上访N年无结果,我们却反被关押、拘留等多次,任和成还被判刑坐了1年牢,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他们又官官相护、权钱交易、相互勾结、故意枉法裁判,法院的公平、公正明显严重缺位。致使我们至今有冤不能申。因此,特向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举报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黄奇帆,滥用职权、故意化整为零、非法批准征收“基本农田“及其它耕地面积共计271.4509公顷的犯罪事实。
请求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将被举报人重庆市人民政府黄奇帆市长、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熊雪、大竹林镇街道主任陈斌的违纪材料转交中央纪委查清事实,追究黄奇帆市长、熊雪主任、陈斌主任承担法律规定的党纪、政纪、法纪的责任,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依法给予国家赔偿。
此 致
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
举报代表人: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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