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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纪委独食 5.12举报人无奖励

Written on 2014年8月5日星期二 | 5.8.14


[ 时间:2014-08-05 14:04:55 | 作者:义工蒲飞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四川讯2014-08-05】今天下午,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安全村5.12维权代表林长文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广元纪委吃独食,未奖励5.12贪腐案举报人。

来电称,我名叫林长文,住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安全村八组。我于2009年控告村主任村支书与上级相关领导贪污谎报5.12地震农房重建资金,倒卖重建救灾物资等问题。2010年4月19日,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给我了一份不立案通知书,该通知书说我们村支书的犯罪事实轻微,未达到立案标准,拒绝给我立案。

其后在我多次举报下,广元利州区纪委将我们村支书冒领的40余万元农房重建资金全部没收。在没收后,未按照规定奖励举报人。同时,在这一过程中,我因举报他人贪腐,遭到黑恶势力攻击,导致我三级伤残。目前,广元公安也未对我被伤害案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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