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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法院阻钱泓兆家属查阅卷宗

Written on 2014年8月8日星期五 | 8.8.14


[ 时间:2014-08-08 19:46:12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吉林讯2014-08-08】今晚,吉林维权人士张继新【吉林死缓公安队长定案 钱泓兆获刑10年】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法院阻止我查阅儿子钱泓兆卷宗。

来电称,2014年8月8日,是我儿钱泓兆被冤狱6周年整,我和张有田、吉林王晶等来到长春朝阳区法院,要求阅卷,这已经是我2013年至今的第6次要求阅卷了。之前几次,朝阳法院都是直接拒绝我,不让阅卷,这次朝阳法院档案室工作人员离开10分钟后,却拿回了一份由最高法2013年12月发出的文件复印件,答复我们“只能看正卷,如果要看其它卷,公安的侦查卷要经最初的公安办案单位允许。”

之后,我们不接受法院档案室这样的解释和这份复印件,我们与其理论说“这样的规定和人大制定的刑事诉讼法相违背,我们让法院拿最高法的相关规定原件出来。”这位工作人员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因为2008年朝阳法院拿一份“欠条”的复印件作为主要证据给我儿子定罪,我一直要求法院出示原件,并且至今未能看到原件。如果确实有原件的存在,这也顶多是一起民事纠纷,但吉林省的三级法院把民事案件用刑事判刑来处理,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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