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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李霞拘留所镣铐 10天瘦身10余斤

Written on 2014年9月16日星期二 | 16.9.14



我叫李霞,1974年11月1日生,家住河南省禹州市梁北镇政府家属院,身份证411081197401112984。

我丈夫7年前遇害身亡,因禹州市公安贪脏枉法庖庇罪犯,久拖不查,造成我的父亲一气之下,气死过去。七年来为了赡养80多岁的公爹和失去娇儿被气疯的婆婆及抚养幼小儿子生活,我欠下外债累累。因我冤情重大上级多次督办此案,可高官推来推去,说给家解决困难经两任市长蔡全法、王宏伟批示解决,直到两任市长调走也没给解决。因多年的沉重的负担压的我喘不过来气,婆婆病倒在床,无钱看病,无钱供孩子读书,孩子哭着要缀学,我上告无门,走投无路,想死解脱痛苦。在上级领导的责承下,地方政府才救助我们杯水车薪解决燃眉之极。工信局局长赵领为了讨好政法委书记,“骗我,承诺让我去工信局上班”。可事后却又让我去交警队上班,分明是在忽悠我,半年多以来,我几乎天天去找市领导。可他们推诿扯皮,拖止今日,我的婆婆、公爹为此先后都含恨去世。

万般无奈我于2014年8月31日乘火车进京上访,刚下火车出站口,被禹州市截访人拦到北京革新里宾馆,并扣压我身份证不给我。晚上禹州市工信局截访人王红亮提出和我睡觉,并给我买衣服去旅游,我把他推出门外。我一妇道人家,一晚也没敢睡着,那天下着雨,天还没亮,我从宾馆逃出来,因没有身份证,信访部门又不受理。无奈在大街流浪,被北京警察送进派出所,又被送进马家楼。后被河南省禹州市工信局王红亮骗我说回家解决问题,他们把我从马家楼骗出后,直接送回禹州市刑警队,到刑警队他们拿出一张造假训诫书,并强制非法拘留我。

2014年9月5日下午16时许,我和拘留所犯人都在拘留所院内放风,警官朱二营无中生有,故意找我麻烦,拉我进拘房,不让出去放风,我抗议和他理论。他不但不听,反而脑羞成怒,先是漫骂,接着所长王自远、朱二营两人强行给我戴上手铐和脚链,朱二营把推倒在地踢我,还挑起我的下巴污辱漫骂,并恶狠狠的恐吓威胁我说:“老子也是老上访户,你算个求啊,只要你进拘留所一次,老子就治你一次”等难听骂语。随后又把我拉到101房,将我和残疾上访人宋雪芳和两名吸毒犯关在一屋,并把我按倒在地铺上,让吸毒犯人打我。

起初犯人同情可怜我们不肯打,如不打我们,他们就不给吸毒犯烟吸和饭吃,在他们多次挑唆犯人下,残疾访民宋雪芳被打。朱二营利用犯人之手打我们,这一招实在是阴险,他们借刀杀人,手段毒辣。我们抗议,朱二营气急败坏,一手卡着我的脖子,一手反扭着我的胳膊,将我推向二楼禁闭室,当时我急火功心昏了过去,不醒人事,当我醒过来时呼吸困难,全身麻木不能动弹,在一名女警的按摩救护下,我身体才恢复知觉。在禁闭室关押我大约20多个小时才放我到一楼,在拘留所,自从他们把我拉进拘留室,10天没放过一次风,在拘留室10天里,我头晕恶心,基本没有吃过一次饭。当我从拘留所释放出来时整整瘦了10多斤。在拘留所期间,我的孩子放假回家过八月节,可我被关进拘留所,无人照顾小孩,担心孩子在家哭着找妈妈,我想给我哥打个电话说一声,可拘留所所长王自远都不让打电话,说是市里主要领导不让打电话,也不让亲属来拘留所探望上访人。他们推诿欺诈,以权代法,欺压百姓胡作非为。让受害人雪上加霜,苦不堪言。肯请上级领导调查,将这些害群之马,打着共产党的旗号,却干着伤天害理的败类清除公安队伍。

朱二营、王自远丧尽天良、残无人道,利用被拘人的自卑心理,对其施加精神上的折磨,并满足他们的卑劣欲望。是可忍孰不可忍,从他们的行为可以看出,这纯粹是政府腐败官员串通好打击报复上访人行为,根据《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我将追究朱二营利用手中职权侵害我的人权,侮辱、虐待,欧打等给我身心造成的沉重伤害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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