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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洪明:河北沧州拆迁安置的诸多问题

Written on 2012年2月20日星期一 | 20.2.12


[ 时间:2012-02-19 08:10:35 | 作者:董洪明 | 来源:六四天网 ]

本人董洪明,是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乡的一户居民。

2001年12月份,我家用三代人的所有积蓄和筹借在新华区清池大道购得商业门市一套,面积达250多平米,证件齐全。十多年来,租金收入稳定,占了我家生活来源的绝大部分。

自10年4月3日发布了拆迁公告,我们家的门市位于拆迁范围内,我们支持旧城改造,维护城市发展,但至今已近乎两年的时间,拆迁安置补偿一直没有达成拆迁协议。

1.我们家要求原址回迁,按一比一的比例置换独立门市,不沾国家一点便宜。拆迁所在地正是开发成商业用途,做门市使用。与我家协调的人员无一人认为我家要求不合理,全以自己要向上级请示无实权等原因,至今未形成协议。

2.根据《城市房屋拆迁条例》,我们也可在原门市对面置换一比一面积的商业门市。

3.根据《城市房屋拆迁条例》,我们也可要求货币补偿,补偿的金额能够买到同地段同面积的商业门市。

拆迁过程中,开发商沧州通泰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派来的评估公司,对我家250多平米的商业门市仅仅评估了70万元的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甚远!

4.在近两年内,拆迁指挥部数次组织人员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驱赶商户,严重影响门市出租。在11年10月24日,新华区政府组织城管,工商,税务,公安等职能部门在没有任何手续下,强行拆除了11户经营门市的广告牌,并赶走商户,其中我家的商户就占4户,广告牌7块,现场规模宏大,气焰嚣张,实在有损政府形象。很多受害者包括我,都已拍照取证!在取证过程中,城管抢下我家的两部相机,并将我的家人强行带到派出所,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5.在2011年11月份,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铰毁电缆,通过报警才得以修缮。2011年12月8日夜间,有不明人员恶意砸毁我家三相电表一块,造成直接损失1000元。

6.在11年10月23日,绑架强拆肖金燕家;12月26日夜间,我和爱人亲眼目睹,邻居吴秀凤家惨遭绑架抢劫、纵火的一幕!现场触目惊心;12年1月21日,绑架强拆吴金城家,造成骨折,司法鉴定为轻伤害???

开发商在利益面前不顾百姓死活,偷拆,黑拆,流氓拆迁,除了自己的身体外一无所有,缺乏足以引起媒体关注的弱者,面临强拆时,我们除了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将自己置于险境之中去捍卫家园,还能怎么办?

7.沧州市住房建设局于2010年4月3号公布了拆迁公告,开发商沧州泰通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面简称为泛海)在同年5月1日才取得《房地产企业开发暂定资质证书》,属于典型的“先上车后买票”的违规做法。

8.按照法律规定,暂定资质只能开发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项目,但该开发项目有70万平方米,建设局和泛海均属于超面积开发,违法行为。

9.开发商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需持有五大文件,开发商沧州泰通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缺少其中的三大要件,分别为:

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发改委下达)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下达)
③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土地局下达)

故泛海不具备合法的拆迁资质,属于违法拆迁。

10.泛海开发商出示的拆迁许可证上,只能拆迁住宅面积35820平方米,我家属于商业门市,非住宅,原本就不在拆迁对象内。

11.根据《沧州市城市住房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拆迁许可证延期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可此拆迁许可证已超期近一年。
 
我们选择了上访,选择了诉讼,选择了法律途径,穷尽这些手段之后,因为种种人为的因素的阻挠而达不到预期的公平合理之目的后,唯有恒产者方有恒心,无依无靠无房无地无钱无粮无尊严无幸福的人恐怕只能在汽车爆炸与催泪瓦斯之间做出选择了,血流五步,虽非壮烈,但却令人感动。当然这是任谁也不愿意看到的。

    如今,我家人夜不能寐,正常的生活作息完全被打乱,时时刻刻担心自家的门市被强拆,偷拆,但我们一家仍相信真理的寻在,不要再增加一起人间悲剧,使不公得到补偿与纠正!
   
    我会用生命捍卫我的家园,房在人在,房亡人亡!呼唤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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