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金琼、干兴艳等 | 来源:六四天网
今天上午,成都市部分维权代表前往四川省人大投诉
2012年4月15日,民众高唱“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为双流县遭拘留民众接风。
【天网成都讯2012-04-25】今天上午,成都市双流县部分民众【
组图:成都民众设宴 接风英雄凯旋】,前往四川省人大递交了联名控告双流县委书记高志坚控告书,主要控告高志坚非法圈占土地,操纵黑恶势力,动用公安干警强暴拆迁、阻截拦访、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断绝生活来源、剥夺其生存条件等诸多问题。
同时,今天上午前往还有成都市金牛区农民严塔凤【
四川维权代表:温家宝少谈文革政改 多解决问题】以及成都市温江区部分失地农民。
联名控告书
控 告 人:成都市双流县村民二十七户名单附后
被控告人:双流县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高志坚 (县委书记)
事 由:非法圈占土地,操纵黑恶势力,动用公安干警强暴拆迁、阻截拦访、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断绝生活来源、剥夺其生存条件一案。
要 求:
一、归还集体基本农田的承包经营权、宅基地、林园地、自留地的使用权、恢复强暴拆迁房屋的原面积和原状。
二、按十七大政策精神,对农民的所有权予以确权颁证。
三、对于因此事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费,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四、对于参与群体事件的公安干警,按“党纪”、“政纪”予以“双开”并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查黑恶势力的首要分子,将幕后操纵者绳之以法。
事实和理由:
联名控告者二十七户分别于九江、东升两镇、西航街道办、黄水镇概由基层政府的强拆队伍于夜间偷拆、暴力拆迁,在不同时间所发生的恶果,致使受害人无家可归、无衣、无食,所有财产尽皆毁灭,所有自流灌溉的基本农田完全破坏而非法占用,致使农民断绝其生存的条件,对于维权者予以拘留、毒打、威胁、关押(请详看附件26项事例)。控告人就是当时的当事人,由于官商勾结共作利图,利用职权无本经商倒买倒卖土地,不顾党纪国法的尊严,剥夺农民的所有权,压制维权的信访者,阻截、拦访、报复打击、非法拘留、关押、绑架的人身伤害;受到伤害的维权者:辛文蓉、李昭秀、周文明、干兴艳、胡金琼、辛国惠、李维国、庄富英等就是现实的例证。
例一:2008年6月4日早上,邹家场社区主任彭孝凯带领200多不明身份的人对李治安家合法拥有的商铺住房进行打劫拆除,并将李治安和儿子李刚打杀伤,双流县公安局立案为“故意伤害”,李治安父子二人鉴定为轻伤,并提供了线索照片,公安局就是不破案,所以李治安父子伤残得不到赔偿。(见立案决定)继后在2009年5月15日晚,李治安全家赖以生存的粮田全部被霸占了,报警不出警,报案不立案。(见照片)
例二:2009年4月29日下午5时许,双流县公安警察警号(013854)开着警车闪着警灯,并拉警界线对江志先、江志奎合法的商铺住房进行强拆,江志奎之妻李昭秀进京信访,被双流县政府工作人员、县公安局警员卢文义、九江派出所警员(013676)截访回来后关押在温江县与双流县交界处一个渡假村,并受到双流县棠湖派出所警员饶敏(警号073614)非法强行搜身,内衣也被撕毁,侵犯人生自由后导致疾病发作送华西医院抢救,至今身体未康复。江志先之妻周安凤房屋被强拆,门面的经营收入丧失,致使丧失了基本的收入来源,爱人因过度气愤引发急性贤炎已转成尿毒症每月药费需几千元,现在家庭基本上是依赖过去的积蓄和借款过日子。
例三:2009年4月30日上午11时,双流县公安警察把李清俊抓关押囚车,并把他父亲押出后,合法住房被野蛮强行拆除。(见照片)
例四:2009年5月20日早,近6时,双流县东升街办信访办主任蒋贵才带领双流县公安局数十名警察,手拿盾牌警棍对张文全合法的商铺住房进行打劫强拆,并把振灾物资用着临时安置强拆灾民。
例五:双流县九江镇住户辛文容家,2009年8月6日趁她家无人也被政府打劫、强拆了,就连祖坟也掘了,政府不理睬。在2010年3月上京信访被社区、镇、双流县三级政府接访,政府安排车祸,在双流县医院住院数天后被政府强行抓到蒲江寿安镇“圆觉湖”渡假村和双华路上的羌寨——镇政府书记周开林的私立监狱关押67天,并且被警号(X00055)的警察毒打,定性为非法上访,现在身体留下很多后遗症,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诉九江镇非法征地和非法强拆房屋的两个案子于2011年7月18日双流县法院受理,5个多月后才开庭,到现在都还未依法判决。2012年2月8日下午4时辛文蓉、干兴艳等十位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到双流县人大常委会内咨询人大代表选举一事,干兴艳却被县人大叫来的东升街道办工作人员毒打,致成重伤、脑震荡,现场目击证人赵先琼、辛国惠、庄富英、杨芳等多次报警,警察不出警,报案不立案,不作笔录,在场的工作人员一不戒斥、二不禁止,三不劝阻,还关灯掩护凶手逃跑,至今无人安抚和支付医疗费。然而双流县公安局于2012年4月6日以2012年2月8日辛文蓉扰乱人大单位秩序行政拘留现场目击证人辛文蓉八天,胡金琼、辛国惠、和伤者干兴艳也被行政拘留。双流县人大指使双流县公安局颠倒是非,掩盖事实真相,打人凶手无罪,受害者和证人有罪。
例六:双流县西航港办居住农民张艳的合法房屋在07年6月4日被严重破坏,家里的财物不翼而飞,后多次在省市上访无果,后又在09年9月到北京上访回家后,被公安警号为(072985)抓到双流县公兴镇“祥龙湾度假村”关押毒打,导致怀孕6个月胎儿流产。
例七:家住西航街办四组的毛长勇,是养猪专业户。在2009年4月26日上午10时,西航街办主任王永根、岳波和警察,带领300多不明身份的人,装载机一台、挖掘机2台对毛长勇的养猪场进行扫荡拆除,毛长勇的200多头肥猪、成栏猪、小猪全都被3辆货车装走了,只剩下打死的6头猪。2011年8月20日双流公安局非法抓捕毛长勇之妻唐国琼,使用强光刺射、饿饭、威胁、辱骂、恐吓等手段刑讯逼供,至今成都市公安局未作出调查结论,双流县检察院也不立案侦查。
例八:双流县东升街道办普贤村二组居民干兴艳,2009年9月28日因拆迁一事上访到北京,被地方政府接回直接关押,无任何理由和说法,造成子宫感染大出血后,不准就医。2010年3月4日再次上访被地方政府截持,交给黑保安押回,在双流境内故意造成车祸,致软组织挫伤,多处骨折,骨盆倾斜,腰椎间盘突出骨质增生,至今未愈,在双流县交警队的纵恿下,肇事方不露面,至今车祸无着落。只因以上伤害得不到解决,于2011年2月再次上访,由于生病于2月28日回到温江同人医院住院,双流县县委书记高志坚得知后,指挥双流县公安局到温江抓人,关押9天,定罪为:“两会期间上访,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 在关押几天后,棠湖派出所副所长(警号:51014094)和薛春教导员等几个人以看病为由将干兴艳押到华西鉴定中心作精神病鉴定,并说:“你没有权利知道鉴定结论。” 2011年8月2 0日双流公安局非法抓捕干兴艳,使用手铐脚镣、老虎凳、捆绑、强光刺射、饿饭、威胁、辱骂、恐吓等手段刑讯逼供,给干兴艳造成胃病,至今成都市公安局未作出调查结论,双流县检察院也不立案侦查。干兴艳到北京六次,被黑保安押送四次,遭受了非人道的待遇。2012年2月8日下午4时干兴艳等十位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到双流县人大常委会内咨询人大代表选举一事,却被县人大叫来的东升街道办工作人员毒打,致成重伤、脑震荡,现场目击证人赵先琼、辛国惠、庄富英、杨芳等多次报警,警察不出警,报案不立案,不作笔录,在场的工作人员一不戒斥、二不禁止,三不劝阻,还关灯掩护凶手逃跑,至今无人安抚和支付医疗费。然而双流县公安局于2012年4月12日以2012年2月8日干兴艳扰乱人大单位秩序行政拘留干兴艳十天,胡金琼、辛国惠、辛文蓉三位现场目击证人也被行政拘留。双流县人大指使双流县公安局颠倒是非,掩盖事实真相,打人凶手无罪,受害者和证人有罪。
例九:家住双流县九江镇万家社区八组的周文明一家,政府用无任何批文的拆迁安置的霸王条款,政府官员王文昌带队,公安警察朱亮、攀奎助威,多次与周文明谈拆迁签字事宜,终因拆迁赔偿不合理不合法,周文明没有接受。于2010年5月26日早晨6时,在九江政府安排下,社区书记刘孝彬等人带领200多官员、警察以及不明身份人员,2台推土机将周文明家120平方米的住房摧毁了。后来周文明上访至双流县信访办,并遭遇社区治保队员张志勇等三人在警号014052的警察面前暴打;4月10日和20日九江镇政府又将周文明家300多平米生产用房暴力拆除。
例十:家住双流县东升街道办迎春桥社区六组曹玉兰,2009年6月23日政府官员王洪德将曹玉兰五口人叫到政府谈拆迁事宜,而政府背地早已安排政府官员李云带领300多巡逻、综治、保安、公安和一些不名身份人员组建的队伍,数台挖掘机将曹玉兰家700余平方米住房彻底毁灭。生产、生活用品尽毁,其媳妇胥兰在强拆过程中,被强拆人员推打导致7个多月孕妇早产,后来曹玉兰到双流县政府举报,被县政府保安共5人拖了出来,最后只能依法上访。
例十一:家住双流县九江镇邹家场社区四组农民李秀成,在政府无任何批文下,打着公益事业修公路旗号大搞拆迁,李秀成家在政府多次恐吓逼迫下签订了拆迁协议,之后政府以各种理由克扣搬家费,于2010年8月27日下午社区主任彭孝凯带领一百多号不明身份人员,并有数十人翻墙入室,暴打李秀成,赵先琼夫妇两人,强行拉出住房,抢走家中贵重物品,手机一部,现金数万元,合法加工机器,原材料10吨左右,将其合法营业用房500多平方米强拆了。赵先琼受伤被送至双流县人民医院治疗,经检查,脑震荡住院30余天,病情未愈早已不管了,在同一案例中,本社农民王仕民,李秀其也受暴打住了院,现赵先琼的眼睛气瞎了。
例十二:家住双流县东升街道办芦蒿社区五组的庄富英,女,65岁,在政府无任何批文手续情况下,被骗签下了拆迁协议,当事人醒悟后,多次找到政府要求依法重签,政府拒绝重签,为此庄富英在无奈之下,从09年8月10日走上了上访路,多次到县、市、省上访无果,后上京城,09年9月22日被截访后,被关押(蒲江县寿安镇龙觉湖度假村),由警察林军、警车号6752押送,并有警察和不明身份人员数十人监管。政府官员张勇、郑宝伦等对庄富英说“拿十万元钱关你,陪你玩等!”待庄富英关押第十六天时,导致了庄的心脑血管病发作才被放出。该受害者2010年11月19日到北京上访被截回,被关在东升巡防大队10天。2011年7月1日上北京被截回,身份证遭扣。2011年8月21日上北京被截回,材料被抢,非法关押,不给水喝,不给饭吃,她被逼跳楼,才得以释放。
例十三:家住双流县东升街道办双桂北街62号的李维国(农民、个体工商户、残疾人),在政府未出示任何批文的情况下,铺面110平方米,住房420平方米被偷拆,所有生产、生活用品被尽毁、尽埋,现在生活无着落,无住所,餐风宿露,度日如年,2011年11月8日,政府官员操纵黑社会势力殴打李维国,致使伤重住院。
例十四:家住东升镇北街5号的何秀君,合法拥有住房,在政府无任何批文手续的情况下,于2010年5月23日,政府官员刘兵等利用丈夫爱喝酒习惯,并请他喝酒,劝醉后利用丈夫徐世奎代替了何秀君签字;在房屋合法人何秀君不知情之时的第二天,政府官员唐学才带领数百名巡逻队员和身份不明人员前来拆房屋,并逼迫何秀君喝下了汽油,当何秀君人事不省之时,将何的房屋强拆掉了,政府官员们根本就不管何秀君死活,并将何秀君抛在废墟上逃跑了。2011年8月2 0日双流公安局非法抓捕何秀君,使用老虎凳、捆绑、强光刺射、饿饭、威胁、辱骂、恐吓等手段刑讯逼供,致何秀君伤重住院,至今成都市公安局未作出调查结论,双流县检察院也不立案侦查。
例十五:家住双流县东升镇芦蒿村六组农民曹国琼家,在1998年,房屋和承包基本粮田未经法定程序被非法剥夺,在政府协调下划地自建住房和商铺;然而 在土地利益驱动下,2008年6月该政府再次违法征地和拆迁,于2009年5月20日政府非法将曹国琼拥有住房商铺一并推毁,所有设施和生活生产用具等一切财物埋没,合法拥有人无奈之时,多次到县、市、省依法上访无果,后于2010年11月17日赴京上访,被截访押回后,关押在(东升镇巡逻队)十天后才放人。
例十六:杨芳,女,汉族,农民,1971年5月20日出生,住成都市双流县九江镇邹家场社区四组;2010年3月20日九江镇政府非法占地拆迁,用欺骗手段逼其签字,有意掠夺其合法财产——322平方米的房屋,几十个平方米的铺面,几分自留地和1.5亩承包田;2010年8月27日,由社区主任彭孝凯带领一百多个闲杂人员强拆其哥的房子,打伤其嫂赵先琼,并连同其夫李秀其一起打伤,至今九江政府拒不解决。
例十七:家住双流县东升镇白鹤村6组的胡金琼700多平方米的住房和商铺,在王洪德(原街办主任)的安排下,在08年11月28日下午3点有一百多社会闲杂人员和公安干警,把屋内80多岁老人拖押出门外,利用二台挖掘机将合法住房彻底推毁,室内财产全被掩埋;2011年东升政府强行摧毁胡金琼的6分地果树,霸占其土地,胡金琼上访后,多次遭到地方政府的绑架关押。2012年2月8日下午4时胡金琼、干兴艳等十位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到双流县人大常委会内咨询人大代表选举一事,干兴艳却被县人大叫来的东升街道办工作人员毒打,致成重伤、脑震荡,现场目击证人赵先琼、辛国惠、庄富英、杨芳等多次报警,警察不出警,报案不立案,不作笔录,在场的工作人员一不戒斥、二不禁止,三不劝阻,还关灯掩护凶手逃跑,至今无人安抚和支付医疗费。然而双流县公安局于2012年4月6日以2012年2月8日胡金琼扰乱人大单位秩序行政拘留现场目击证人胡金琼七天,辛国惠、辛文蓉、和伤者干兴艳也被行政拘留。双流县人大指使双流县公安局颠倒是非,掩盖事实真相,打人凶手无罪,受害者和证人有罪。
例十八:家住双流县东升镇街办的辛国惠的合法住房和商铺258平方米,在王洪德的指挥下,于2008年11月28日早上天未亮,警察和社会不名身份人员共有一百几十号,二台挖掘机将其房屋彻底推毁,室内财产全被掩埋。2011年8月2 0日双流公安局非法抓捕辛国惠,使用手铐脚镣、老虎凳、捆绑、强光刺射、饿饭、威胁、辱骂、恐吓等手段刑讯逼供,把辛国惠的儿子王义打伤,至今成都市公安局未作出调查结论,双流县检察院也不立案侦查。此后辛国惠还多次遭到政府的非法关押。2012年2月8日下午4时辛国惠、干兴艳等十位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到双流县人大常委会内咨询人大代表选举一事,干兴艳却被县人大叫来的东升街道办工作人员毒打,致成重伤、脑震荡,现场目击证人赵先琼、辛国惠、庄富英、杨芳等多次报警,警察不出警,报案不立案,不作笔录,在场的工作人员一不戒斥、二不禁止,三不劝阻,还关灯掩护凶手逃跑,至今无人安抚和支付医疗费。然而双流县公安局于2012年4月6日以2012年2月8日辛国惠扰乱人大单位秩序行政拘留现场目击证人辛国惠七天,胡金琼、辛文蓉、和伤者干兴艳也被行政拘留。双流县人大指使双流县公安局颠倒是非,掩盖事实真相,打人凶手无罪,受害者和证人有罪。
例十九:家住双流县东升镇白鹤村四组的游开礼合法住所;在东升街办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就在动迁;只因拆迁不合法,补偿不合理,所以无法接受,政府在2010年7月30日下午趁她家无人,将游开礼的合法住房偷袭推毁了,室内生活生产用具全部被掩埋。
例二十:家住双流县黄水镇板桥社区七组的农户王慧合法拥有的铺面和住房,于2010年8月2日凌晨3时被黄水镇政府组织的200余名不明身份人员和两台挖掘机强拆,生活生产用具全部掩埋。参与拆除铺面和住房时还有公安介入支撑(警车号:川A6912),继后全家人无处安身,只能在废墟搭个窝棚。就在2011年3月30日凌晨5时左右,双流县黄水镇连窝棚也不放过,再次进行强拆。王慧的丈夫黄文伟得知消息后,就赶回家保护窝棚,为维护自家唯一临时住所,致强拆人员受伤了,并加上“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现仍关押在双流县看守所,王慧的母亲程从容被打伤在双流县中医院住院治疗长达40多天,事情至今未得到解决。
例二十一:九江镇石牛村7组王文革(原观庄3组),2006年4月6日九江镇指使黑社会人员将其房屋淋上汽油并烧坏,同年又用绳子拉倒,连续淋上汽油连烧3次,九江派出所第一、二次出警了,第三次连警也不出,上访至成都市信访办,至今仍未解决。2012年春节,他家祖坟被毁了。
例二十二:向阳平,男,汉族,1970年8月5日出生,家住四川省双流县东升镇长兴社区6组;2011年12月9日上午9是20分,200余名警察、官员等前往向阳平家中,采取强制措施控制其家人,用挖掘机挖垮了向阳平家用于生产蘑菇的彩钢瓦房1000余平方米,而附近两处社区干部的彩钢瓦房约20000平方米却完好无损,现地方政府拒绝赔偿。
例二十三:杨琼,女,汉族,1974年3月20日出生,家住四川省双流县东升镇芦蒿社区六组;2007年被非法拆迁,被农赚非,由于补偿极低,无就业补贴,无拆迁安置补偿费,占地单位不予购买社保,导致生活水平降低,长远生计得不到保障,故要求依理合法解决,现地方政府拒绝按照国家的征地拆迁标准予以解决。
例二十四:颜秀琼,女,汉族,1953年10月28日出生,住四川省双流县东升镇双巷6组;颜秀琼的住房属清末川西民居“归来居”(解放前称“肖家大院”),距今约有120年历史,极具川西民居浓郁建筑风格和特色,用于经营农家乐,现双流政府无任何批文要强行拆除,已断水、断电,掘其祖坟,摧毁果树林园;要求恢复水电,保护古建筑和赔偿损失。
例二十五:杨啓华,女,1933年8月8日,住四川省双流县东升镇接待寺七组;杨启华的住房188平米是其女付朗筱修建,为母女二人共有财产,由于政府无任何拆迁批文,其母女二人拒绝签字,政府对其断水、断电、断路,政府用堆积如山的建渣掩埋其祖坟,毁其室内财产和门窗。
例二十六:彭文武,男,汉族,1970年2月10日出生,住双流县东升街办三里坝社区二组;2011年5月9日东升政府非法征地拆迁,东升街办李华章和王建军等用欺骗手段偷强拆其在东升街办白依村三组的合法住房214平方米和商铺134平方米,至今政府拒绝依法解决。
以上案例仅仅是双流县境内5分之一地方的部分案例,无法完全统计。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权者的合法权益,联名控告于您们!
此致
敬礼!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人民
二0一二年4月25日
李治安 电话:13540876445 何秀君 电话:13648001589
唐国琼 电话:13438187717 江志先 电话:13402802883
曹国琼 电话:13438454580 辛文蓉 电话:18782087850
庄富英 电话:13540248853 张 颖 电话:15928748926
胡金琼 电话:13679039073 颜秀琼 电话:13981920856
李昭秀 电话:15828162 987 辛国惠 电话:13558838259
张文全 电话:13228128705 王 慧 电话:13980033371
李清俊 电话:13111889922 杨 芳 电话:15928485057
干兴艳 电话:13330986670 彭文武 电话:13881766555
周文明 电话:13281456192 王文革 电话:18782128663
向阳平 电话:15828161933 曹玉兰 电话:15828070493
李维国 电话:15828259018 李秀成 电话:13060007893
游开礼 电话:13258388280 杨 琼 电话:15802878056
杨啓华 电话:13348936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