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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黄官员继续监控邹引娇母子

Written on 2012年3月16日星期五 | 16.3.12


作者:邹引娇 | 来源:六四天网



2012年2月8日,我俩打县信访局罗文利局长手机,罗局长拒接。我俩又打南门路居委会陈主任手机询问处理方案何时落实,陈主任请示凤冈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彭武(2011年6月4日,彭书记说李永强毕业证一事包在他身上)后,叫我俩明天下午去县信访局谈。2月9日下午,我俩到县信访局,宜黄县常务副县长叶峰和罗局长接谈我俩。弟李永强毕业证被扣留一事,叶县长说会再去协调,没说具体何时解决。宜黄一中课堂人身损害赔偿一事,叶县长说困难补助金要报请上级审批。我回答:“去年县司法局周局长接谈时说可以叫一中先打出钱来。我俩去年也碰到一中党委书记汤长英,汤书记也建议我俩找一中校领导谈。”(2011年6月16日,县司法局周局长接谈我俩,周局长看完相关材料后,说:“材料写得很清楚,你这种情况可以叫一中先打出钱来。”8月3日我俩在农行碰到宜黄一中党委书记汤长英,双方谈了一下。我俩说:“这件事发生在上课期间,如果当时有老师在场,这件事就不会发生,一中和姜新等四人均有赔偿责任。”汤书记说:“现在学校已放假,九月开学后你们可以来学校找校领导谈。”)叶县长听后说:“下周我把周局长、汤书记和姜明(姜新亲戚,原凤冈镇政法书记,现任黄陂镇镇长)都叫来,大家见面谈一下。”

2月16日,我俩打罗局长手机,罗局长叫我俩明天下午来县信访局谈。2月17日下午,我俩到县信访局,罗局长叫我俩坐在接访大厅等。十多分钟后,陈主任走进来,问我俩李书记(凤冈镇党委副书记李惠兰)来了没有。我俩说:“李惠兰上次骗我俩签黑收条(见附文),我俩不会相信她。”半个小时后,罗局长接谈我俩,在场的有县司法局罗明联律师、陈主任等,罗局长说:“一中不会派人来谈,姜明也不会来,你去法院起诉一中和姜明,他们会去应诉。”我说:“叶县长上周说这个星期召集各方见面谈,怎么又变卦了?我去年就找了法院,法院不立案(详见《江西母子继续上访将死于非命》)。”罗局长叫我和罗律师谈一下,我说:“我去年和罗律师谈过两次,该谈的都谈了。叶县长给出的处理方案到底会不会落实?”罗局长说:“困难补助不是说给就能给的,需要有关部门审核后才能给。”弟李永强毕业证被扣留一事,罗局长说他会再去省里协调,至于能否协调成功,他不保证。

2月29日我俩打罗局长手机,罗局长说他现在省信访局。3月7日我俩打罗局长手机,罗局长说下周见面谈。我俩说:“拖了这么久,应该落实处理方案。”罗局长听后说:“下周落实。”3月13日我俩打罗局长手机,罗局长说,他在外地,过两天回来。3月15日我俩打罗局长手机,罗局长回复短信:在外开会。宜黄官员一而再,再而三地欺骗拖延,对我俩的监控和打击报复却一直在持续(见图)。

附文:

2011年5月9日县信访局罗文利局长说:“你跟熊学辉之间的纠纷争取这个星期处理。”但过去了几个星期也未落实。我俩多次追问后,5月29日南门路居委会陈主任带我俩到凤冈镇党委副书记李惠兰办公室,在场的还有一名女会计。李书记说:“六千元已经准备好了,现在就签字落实。这是县信访局拟好的收条,你按照这上面写的内容抄下来,签名之后我叫会计把六千元给你。”说完递给我一张巴掌大的纸条,纸条上有百余字。我仔细看了一下,收条内容与伍县长给出的处理方案大相径庭:强拆房屋之事一字不提,含糊其辞称“房屋买卖纠纷”;熊学辉强拆房屋赔偿款六千元写成“信访救助金六千元”;被强拆房屋相关证件归还一事避而不提;被强拆房屋宅基地和菜地所有权属于谁也没有提……如此一来,收条中“邹引娇领六千元后,保证不再与熊学辉发生任何纠纷”就暗藏玄机,可解释为:被强拆房屋宅基地和菜地属于熊学辉,“邹引娇领六千元后,保证不再与熊学辉发生任何纠纷”。可见,这是宜黄官员精心设计的一个圈套,以六千元为诱饵骗我俩照抄黑收条并签名,将被强拆房屋宅基地和菜地所有权人变成熊学辉。我俩当即提出:“这不是处理问题,这是骗我俩签字,签字之后好狡辩我俩。要按伍县长5月5日给出的处理方案写成协议书,各方签字后盖单位公章。”李书记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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