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当局回复马天成投诉工伤致残后生活无着
Written on 2012年3月14日星期三 | 14.3.12
作者:义工柏辉 | 来源:六四天网
【天网四川讯2012-03-13】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消息:成都当局回复马天成投诉工伤致残后生活无着。
据悉,马天成是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企业成都工程机械液压件厂职工,现年35岁。由于在1995年6月发生工伤致残后,当局协调一次性补偿未能令其满意。2011年12月5日,马天成向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出投诉,要求市政府就其生活无着做出处理。
近日,成都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竟发布讯息称“准备将马天成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一是调整一下他的心态,二是让他挣钱补贴一些家用。”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认为:马天成在1995年虽然用货币补偿的方式终结工伤补偿,但在17年来,并未享受到合适的残疾人生活补助。马天成作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政府理应对其生活困难现实予以关注,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敦请当局尽快派员了解马天成生活困难现实,制定合法解决方案,解决马天成的问题。
马天成致函市府投诉全文如下:
市长
你好!
我是温江区涌泉街道--原涌泉乡镇企业(成都工程机械液压件厂)的工伤职工,由于工伤导致重度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自己是“独生子女”而父母又日渐衰老,10岁女儿尚小...每月三四百元的“低保”好比杯水车薪,生存、生活面临严重的危机。造成今天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就是当初涌泉镇政府“披着依法外衣使用欺诈的手段”利用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极其不负责任地解决了此事;待自己醒悟之时却已过了诉讼时效...十多年来虽然我不断地向涌泉镇政府或其它部门“反映问题”,但最终都【等于零】......
九五年六月我在工作岗位上发生工伤事故,头部受到重创经温江县人民医院全力抢救...同年十二月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三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
九五年十二月涌泉镇政府、厂方在和我父母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之下强制作出了如下解决:给予18个月因工伤残补助费5400元;10个月医疗补助费3000元;一次性护理补助费16600元;一份年满55周岁后每月领取200元的养老保险。
试问这样的结果公平吗?这样的解决无疑剥夺了我的生存权!一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他的生活怎么保障???55周岁之前怎么生存?怎么生活?靠父母能靠多久?能靠一辈子吗???作为被赡养人的父母,他们的养老问题怎么保障???
我父母对当初由于自己的无知和对镇政府的“盲目信任”所导致的恶果只有【认命】,尽力地照顾我、供养我,但是随着他们二老年纪的日渐变老和我女儿的降临,日子越变越紧凑,他们二老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每每看到他们日渐苍老的面容和力不从心的样子就是我最揪心、最难过之时...
当初我父母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实行了计划生育,现在他们面临的却是:【独生子重度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他们供养、照顾;而他们自己却是老无所养的困境】。情何以堪???!!!
这种压力随着他们年龄的增大而递增。面对这样的结局,我该怎么办?
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不得不想,一、我本人的生存、生活问题;二、我父母(子女重度残疾的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
请市领导敦促涌泉政府成为我党领导下【负责任的人民政府】
此致!
马天成
201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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