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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雪芳举报江阴经济开发区野蛮拆迁

Written on 2012年3月12日星期一 | 12.3.12


作者:殷雪芳 | 来源:六四天网


举报控诉信

江苏省江阴市经济开发区西区(石庄)办事处:

举报人,殷雪芳,男,67岁,在1965年抗美援越扛枪杀敌打过两年仗退伍军人。

原住江苏省江阴市石庄镇上游村夏家二组,37号,现住江阴市璜土镇石庄花港苑B区18幢406家(家电0510-86035722)

被举报人:

一、江苏省江阴市经济开发区西区(石庄)办事处,原拆迁办书记高佩,副书记金鑫,现拆迁办书记徐建良,主任周青,原政法委书记陈福良,现璜土镇镇长曹东平。

被举报人:

二、江苏江阴市公安局局长陶苏根,江阴市公安局信访局局长严会东,主任邓国立,公安分局石庄派出所原所长刘春伟,现所长朱伟,副所长马耀峰。

被举报人:

三、江苏省江阴市璜土镇(石庄)上游村委书记夏国琪,主任姚华平

上述人员以江阴市政府名义,采取破坏性开发手法,滥用职权,违法占用土地,采取停电、停水等野蛮拆迁手段,违反宪法第38条,41条规定制定条例,损害公民的财产住宅权和土地承包权。

上游村委共有16个组承包土地,还有10组11组承包土地面积不在账目上面,现账目只有14组承包土地1722.74亩地,按江阴市两封公开信上每亩地补上58000元×1722.74亩=99918920元,按江阴市文件发放水稻田青苗费每亩田是900元,麦田每亩田是400元,现在石庄办事处金鑫不管是水稻田与麦田只发放300元/亩,金鑫副书记与上游村委书记夏国琪多占青苗费总计1550466元和土地补偿费101469386元,共计101469386元。行为符合已构成违法要件,希望党中央、公安部、中纪委、监察部、国土部、国务办公厅各部领导履行法定职责,支持我们的举报。

举报人:殷雪芳

201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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