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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吴光周就非法绑架关押访民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Written on 2012年5月12日星期六 | 12.5.12


作者:吴光周 | 来源:六四天网

(每年一次政府违法行政侵权复议申请)

申请人:吴光周,男,四十八岁,汉族,没固定住址(政府违法侵权强收住房),现下岗待业。手 机:13522299131 ;电邮:l66668g@gmail.com

被申请人:国家信访局,,法人:王学军,男,局长,不作为和乱作为;

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法人:傅政华,男,公安局长,不作为和乱作为;

被申请人:广东省政府,法人:朱小丹,男,省长,不作为和乱作为;

申请诉求:(1)、对依法维权正常上访到国家信访局等处遭北京公安强行拘禁后又移交给广东省政府的行为复议(2)、广东省政府驻京工作组领接后花纳税人的钱雇用黑社会打手“特保”, 实施绑架、殴打、私设公堂黑狱拘禁、抢劫财物、枉法拘留等行为复议;(3)、依法追究违法行政的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4)、依据《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十六条规定撤消东城区公安分局358292信访告知单,责令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讨回或补发我的身份证;;(5)、赔偿因上述非法行政造成的一切损失,归还我上访材料。

事实与理由

上访维权第一案:1997年在广东省深圳受没营业照的开发房产商的坑、蒙、拐、打、砸、抢——钱财遭骗,人身遭重伤害(有法医鉴定),家中财产(空调机、录象机、计算机、电视机)遭受多次破门被抢劫一空,向政府申诉,多次报警,深圳市政府和公安不作为。状告深圳公安局行政不作为,广东省、市、区法院程序2003年已走完,至今最高法院不作为,钱被骗,人致重伤,全家财产遭洗劫一空。无奈上访至今已十多年;

上访维权第二案:广东省徐闻县政府的法律关系人故意搞丢人事档案导致无法调动,完全是政府失职过错。又以此为由,强行收回至今三十多年工龄住宅,丧失工作和住房,2000年经仲裁、向法院起诉书、上诉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栽定:向徐闻县政府追讨,徐闻县政府耍赖十多年不依法解决。徐闻县和湛江市两级政府走完三级信访程序,枉法剥夺了我一级申诉权,对此申诉广东省政府和国家信访局对申诉长期不作为,丧失工作和住房。无奈维权上访至今十多年;

上访维权第三案:2004年在北京遭受航空运输合同的欺诈纠纷案,经北京三级四法院枉法栽判:“管辖权属市内东城区法院”与事实不符,无法进入实体审判,向法院逐级申诉至北京高级法院作出高级无赖载定:可向有关单位申请解决!就因无法解决才向法院起诉!法院仍耍赖不依法,为此维权八年多,北京法院2008年以复印身份证为名,扣押我身份证四年多年至今不还,维护受诈权益遭法院报复。造成生活不便,不法找到适合工作!企图值我于死地!

我依法维权,从没有过激和违法行为,但每到节日和重要的日子,各级政府将我当成敌对不稳定因素,以维稳之名长期违反《宪法》第五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联合国人权公约》等规定。花纳税人的钱雇凶买勇采取黑社会手段绑架、殴打、抢劫财物、私设公堂黑狱、拘禁、枉法拘留等等不择非法手段对依法维权的我进行长期严控、管制、扣留身份证等等的迫害。

北京警察对此不但滥用公权,非法强行拘传、刑拘,抢劫财物等,侵害我的人身权,而且还将我多次非法移交给广东省稳控工作组,进行黑牢关押、抢劫财物和迫害。北京警察在此充当绑架,黑狱关押维权公民的元凶。是绑架,黑狱关押、殴打、抢劫财物的罪魁祸首。多次非法行政侵权事实如下:

2012年4月29日广东省驻京工作组到久敬庄接我,与我谈话,作笔录,并收了我三个案件的申诉材料。领我出去,一出大门由三名当地政府接访人员同车直往丰台区芳城金桥宾馆106房,窗外全有两层铁网加固,花钱雇用三名黑社会打手24小时看守,睡觉时把床拖到门前顶住才睡,叫我交上手机,遭拒绝,一人抢不了就两人一起抢,一人压在我身上抓住我的双手,推我的头撞墙,全身搜查,就这样抢了我手机,唯一向外求援的希望受限制,无法向外求助。为了抗议它们违法暴行,它们从4月29日下午至5月1日下午送来的饭我一口也不吃。

5月1日下午五时左右珍其不备逃出黑牢,其紧随追逐,我逃脱后立即用公话报警,110警察(警号:042039)来了就录像询问,便上车去了丰台区芳城派出所。由一名叫关向军的警察(警号:042144)询问,近二小时后说:“你报的案属政府行为,所以,这案不能立”,我说政府行政必须有法可依,法没规定政府有抢劫和关押公民的权利。违法必究。我没办法,我只有到外边又公话打110投诉台投诉。此时驻京办主任把抢劫我的手机拿到我的面前给我,在公话亭打当场威胁要打我,还我的手机接了。但上访材料不还。

我返回派出所后就大声扬:“绑架抢劫不给立案就包庇黑社会行凶”。从值班室出来了一穿便的人说:“不能立案就不立,你还在这里喊就要抓你,别的地方治不了你,你看我能不能治的了你!”我没办法,我也只有打110投诉台投诉。连夜每隔小时打一次110投诉台投诉。直到第天下午都不至于事。已几天吃睡都不好。我也累了

2012年3月6日在北京走路因两会稳控防查截至久敬庄,广东省驻京工作组找我谈话,作笔录,并收了我三个案件的申诉材料。就领我出去,一出大门就见有三名当地政府接访人员和花钱雇用三名打手保票,向我走过来,把车门打开,叫我上车,六人全上车后,车直向海淀区广东省驻京办方向开去。开到北洼路绿景宾馆前叫下车,带到绿景宾馆后面经一条小路走进一间大平房,窗外全有铁网加固,注细里面有五张床和床头电视柜,没有任何闲杂物的空房,但奇怪的是有一个四方黑包并有一电源线从里面引接到电源上。这是一个手机信号屏蔽器,所以手机在北京市中心也完全没了信号,无法与外面联系,二十四小时受它们管制,不准走出房间。到了晚上,五张床除一张我睡外,其余四张全睡满,并且有一床睡二人。住几天后,直到三月十三日下午通知,将我送返老家广东省徐闻县,又有三名当地政府接访人员和花钱雇用三名打手保票护卫上了雇来一部大面包车,直送北京火车西站转北京至三亚的201次火车。第二天深夜到达老家他们就不管了,叫我走的。

2011年6月30日到七月十日全国人大、国家信访局、中纪委通知接访工作转到久敬庄接访,于七月十日依法到久敬庄正常上访登记。填表交完就被公安人员引导到大房间关押,不准进出。不久广东省驻京工作组找我谈话,作笔录,并收了我三个案件的申诉材料。就领我出去,一出大门就见已看守我多次的近二米高黑胖的东北人站在一辆边。有三人向我走过来,把车门打开,叫我上车,上车后,车直向丰台区方庄方向开去。开到方庄芳星园二区赤峰宾馆前叫下车,有叫我走的,也有用手推我,跟他们走地下二层的山峰旅店,进去到房间,他们五人也同时进来其中有一位是驻京办的,叫我把提包给他们,我不给,他们就动手强行抢,包拿走后,又要我交手机、钱包、身份证等,我拒绝不交,我当时对他们说“你们这样是违法的,你们没权搜身”,其中有一位高大的黑保安说,这是广东省驻京工作组规定的,跟着唯一一位驻京办工作人员也护和地说“是的这是我们省驻京工作组规定的”。他们就强行动手搜我的身,把我手机、钱包、身份证明等搜出拿走扣下。

我经过这样枉法雇凶买勇的黑社会绑架关押已多次,但也向过无数部门反映,为此我决定绝食抗议,从七月十日下午送来快餐不吃,第二天上午不送早餐,中午送来快餐,下午送来快餐全不吃,第三天上午没送早餐,直到第三天中午过后,看守我的人说“扣你的东西还你”,你可以出去吃饭了。我就出去吃饭完饭回来,黑牢老贩说“你们已退房走了”。我马上报警110,来了一部警车(京A6657警)和二个警察(其中一警号:043201)到了山峰旅店黑牢里了解,黑牢旅店的老贩说他是广东驻京办送来的,已三天了。全天有二三人看守,刚才都走了。警察马上对我说“你是上访的,北京警察管不了广东省政府的行政行为……。”一边说一边走出黑牢。

出到门口正碰见姓于的广东驻京工作组成员,一见我就破口大说“政府给我多少不要,长年在北京上访,下回就要打断你的腿,你信不信我在一个月内劳动教养你,说完了就动手推我……。”北京警察就站在一边,看着枉法邪恶的广东省政府驻京工作人员在耍赖欺负我。看够就开车走了。

2011年2月20日北京王府井第一次茉莉花行动隔天,我几人在路边谈论各地反腐败,来了三部警车,二名特警,多名警察把我和在场四人带到北京东城永外派出所,进行超过二十四小时,反复多次作了询问笔录,到第二天中午,其他四人都放了,我即受名叫刘芳,警号:027895警察违反公安办案规定,掏我钱包里的钱,手拿着我的钱手扬扬地说:今晚吃大餐哟!强行带我到沙子口一医院看病花了几百元。第二天下午五点多把我送进北京东城看守所,这时送我的警察也违反公安办案规定,到了看守所才在盖好章的刑事拘留票填写刑拘十天(实际刑事拘留三十天),作为进入看守所唯一手续。没经传唤、告知,没有任何违法事实,就这样违反程序,刑事拘留了我。在进入看守所前,还要我交二百多元,我被问是作什么被抓来的,我说:几人在路边聊天被抓来的,站在旁边送我的警察说:是茉莉花的。此时我才知道,以茉莉花之名刑拘送进东城看守所。这时已二天一夜不给吃饭、睡觉了。

进看守所前,里面已开过晚饭了,进到里面仍饿着肚子,晚上九时多,又叫我到预审室,由杨的甚等四人轮流进行更残酷的车轮阵式询问,在深夜不依他们提问意思答,我只讲事实:在场一二百人,与我聊天的几人没有一个是我叫来的,没有聚众的事实,聊天过程是你一句我一句,并不是大家都听我演讲。我们在路边聊天没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任何影响,不构成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无关的不回答,在深夜里,长时间让我站着不给坐,反复多千百次询问无关的,我仍讲事实,不依他们提问意思答,站着是不是好受是吗?给我站到椅背后去,强行我俯身半弯腰伸手被铐锁在椅子的前脚上,站立不是,长时间俯身半弯腰极度难受,由于二天二夜不吃饭和睡觉,神智开始迷糊不清,但仍在询问……。第三天下午才让我回到牢房,因长时间站立都不是,导致腿麻木开始走不动……。

此后还四次询问过我,其中又一次在晚上9点多询问我,在预审室询问,我拒绝回答无关的,有个警号:020491叫我跟他过去,我跟着他走到同楼层最西的一个房,一进去,此房没有监控录像头(正常预审室有二个监控录像头),他就破口大骂,越骂越凶,突然袭击给我右臂猛打一拳,由于不备而被打倒在旁边的椅上,接着又象破妇一样骂骂又来一拳。你以为你不说,就定不了你的罪,判不了你。我与不完,我说了算,劳教你二年,你等着,像疯狗一样乱叫……。一直刑讯询问到凌晨十二点才叫回牢。

在刑拘期间最后一次更荒唐审讯,你现用的自行车在那偷的,作案工具放那,我们都知道。我说不是偷,真不是偷的。你休想抵赖,你老实交待……。企图栽赃,千万百计多方搜集罗列罪名,要判我有罪坐大牢。但事实不是它说那样(取保后知道警察对自行车来源作了走访核实),只要有一点说不清,就必死无余。刑拘三十天后,无人担保释放,仍无期限的画地为牢取保候审!

2010年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上午在我从北京永定门长途汽车站路的东边突然遭受几十名警察围堵,我走出警察的包围圈,走到该路的对面路观看警察抓捕访民,有的访民被强行推上车,有的是抓着四肢抬上车,被抓的访民有的大喊大哭。突然有多个警察向路东走过来,我上了一部公交车,车没开三个警察(其中一警察警号为:027206)上去把我推下了车,把我带上押送访民的车,送到法西斯集中营——马家楼。

下午由广东省政府(稳控工作组)花纳税人几万元,雇用身体强壮的黑社会打手“特保”,把我强行押上一面包车开出法西斯集中营——马家楼,在车行驶中黑社会“特保”就强收缴我的手机电话,我不同意就遭受多名黑社会“特保”在车上殴打,把我的衣服袋撕烂后抢走了电话,不同意全身搜查也遭受黑社会“特保”多人的殴打,刚打完。

车就开到北京火车西站入口处,黑社会“特保”几人强行把我推下车,在进北京火车西站时,我手抓住通道护栏,极力抗争不进站,遭受黑社会“特保”多人连推带打的拉进北京火车西站大厅,这时我就大声喊叫:“黑社会绑架打人”! “黑社会绑架打人”! “黑社会绑架”!……。可是北京火车西站大厅有执勤公安警察大窗口在执勤,多名警察对我的喊声和围观的人群视而不见,有责任感的警察会自动出警来帮助我。但警察无动于衷。

此时黑社会“特保”多人疯狂推打我,把我推到偏僻的角落就拳打脚踢,把我打倒在地,头被打昏了,眼镜被打坏掉地,眼下皮被打破流血,手、腿、身多处有皮下凝血斑块……。

当时有许多旅客闻声围过来看,不久来了两个警察,其中一位警号:011012,有人报警,是什么回事?为什么这样打人?

事实是好心人帮我报警,我在众多围观旅客的北京火车西站大厅大声向警察恳求说:“他们是黑社会绑架并打了人”!警察同志请帮助我!

警察问黑社会“特保”,你们是什么单位的?答:我们是“特保公司的”,警察说:“我们警察都不能这么样抓人打人,你们为什么这样打人?”其中一黑社会“特保”把警察拉离开围观的人群远处去说话。并打通电话递给警察听完,警察就走了。黑社会“特保”违宪违法绑架殴打维权上访者,因此北京警察对维权者在北京被抓被打不管,如何报警也不理。

过几分钟又来两个警察,其中一个警号:012939,我向警察说:“他们是黑社会绑架殴打了我”!警察同志请帮助我!这两位警察说:“请跟我来,我帮你处理解决”,我天真以为警察真的帮助我,不加思考就跟着警察走,一走就走到检票口的里面去了,离上火车的地方好近了,里面又没有旅客,如果我再抗争,这无人性的黑社会“特保”会……。我就这样无奈被北京火车西站的警察欺骗和黑社会“特保”强行胁持上了由北京开往海南三亚的201次火车,在车上多次与火车上警察报警不理,无奈之下被黑社会“特保”绑架押回老家。

我从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中午后开始绝食到3月2日早晨,(1)抗议北京市公安渎职和利用公权,违宪违法,违反联合国《人权公约》侵害我的人身权,把我从公交车车上强行送进法西斯集中营——久敬庄后,由广东省截访工作组领出,又转交给黑社会团伙进一步违宪违法的迫害:搜身、撕破衣服、收缴电话和殴打等;(2)抗议北京市火车西站警察不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我的人身权,使我在正月十五元宵节的国际级的北京火车西站大厅里,在大庭广众,光天化日之下,被黑社会团伙多人长时间殴打后,不但不履行法定职责有警不接,而且还为黑社会“特保”开通黑通道,在此北京警察充当了黑社会团伙的帮凶,把我骗上火车。继续蒙受黑社会团伙的伤害。

被黑社会团伙回到老家火车站下了火车,有县信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公安局等单位十多人接站,几名身穿警服的警察把我带上了公安的专车,警车上有四位身穿警服的警察随行,直开往关押我的黑牢,执行的领导说:“这是上面指示”,从此遭受多人24小时看守,遭受黑牢二十多天的拘禁,直到3月19日旁晚。3月23日返回北京火车西站立即与火车西站公安段查询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报警处理结果。没领导在,叫我说明当天情况,并写下电话,有结果会通知我。此后又去北京火车西站公安段四次,在4月11日由警号:012834李主任接待说:“依提供时间,经调查,没有你说的事,有几位身穿黑衣服的送走一位广东省上访的”。 在国际级的北京火车西站大厅里,被黑社会团伙多人长时间殴打后,上百旅客围观,北京火车西站民警不但不履行法定职责,有警不接,而且还为黑社会“特保”开通黑通道,在此北京警察充当了黑社会团伙的帮凶,把我骗上火车。继续蒙受黑社会团伙的伤害。

我遭黑社会绑架回广东省徐闻县,再由徐闻县政府派多人24小时看守,把我关押在黑牢里,一共限制人身自由二十多天。

公民人身自由和合法的活动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在公交车上遭北京市公安滥用公权强制送进法西斯集中营——久敬庄,广东省政府(稳控工作组)又非法将我移交给没有执法权的黑社会团伙,黑社会团伙既不是警察,也不是保安,警察和保安都有其制服和代号,并经政府认可有执法资质的,黑社会团伙什么样都不是。只是政府花巨额的钱雇用社会闲杂人员充当绑架、打手、帮凶。从地方到北京都是政府操控的黑社会团伙,黑社会团伙的存在是政府花纳税人的钱付给丰厚利益和政府的支持操控,归根到底就是政府非法行政。操控警察和黑社会“特保”违宪违法绑架侵害维权者,因此北京警察对维权者在北京被抓被打不管,如何报警也不理,这是公然违反宪法法律和联合国《人权公约》有关规定,北京警察和黑社会“特保”在大庭广众,光天化日之下暴力绑架、殴打、关押维权者!北京是中国司法腐败和黑恶势力的发源地。

2009年11月14日是美国总统奥巴马来访前,我在房里睡中午觉,门外来了四个北京警察敲门,要我带着上访材料到佑安门派出所去,我被强制拘传到了派出所后,我问他们有何事拘传我,请给我传唤证。警察说我口头传唤就成了。接着我身上手机及其所有物品都被警察搜出拘押到到11月20日才归还,但还有上百页上访证据材料至今未还,参与警察有上次认识的警号:042141,其中二位是市局的警号:003334;042280,另位警号没记清,还有一位身不穿警服领导模样的人参与问话如下:

你搞这些签名《维宪抗暴抵黑反迫害签名倡议》有何用?

答:这是针对违宪违法侵害行为的签名调查统计,然后将这些依据向国家职能部门和有关组织反映,目的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促进人权的进步!

你搞的非法组织的签名,私搞五十七个民族,你当头,当族长……。

过几天美国总统奥巴马就要来北京访问了,你知道上访维权这圈子里关于美国总统奥巴马来北京访问的活动吗?

我说不知道,你是怎么认识北京××,上访人××、××你知道住哪里吗?我说不知道。你不配合警察,有故意包庇嫌疑,他们有谋杀美国总统奥巴马的嫌疑,你必须带警察去他们的住处,对于你搞签名的事就不提了。

答:这些上访人都是说理才来到北京的,他们不会干出伤天害理的事去谋杀美国总统奥巴马。

你到底配合不配合警察?

答:我相信他们不是你说的那种人。

有一警察说跟我过来。


我跟着警察走进地下室的一间大房,大房里用母指粗的钢筋焊制成两间铁牢,有一保安把其中一间铁牢打开叫我进去后把我锁在里面,过了一个多小时,他们三个警察来叫保安打开铁牢,叫我到第四审问室进审问,审问内容仍是上述问过的。

但警察加以说明,你我所说的都有录音录像为证。如果真的出现问题,你就受包庇罪的刑事追究。我仍保沉默!不久又叫我回铁牢里关上。

又过一个多小时警察又来到铁牢前问我,你配不配合,我仍保持沉默。他们说你不见棺材不流泪……。

天黑不久,他们叫保安开铁牢让我出去,跟着他们上一楼,一出门,广东省政府(稳控工作组)一行三人就在门口等着,先过我们那边,明天你们当地来人,带你回去商量解决你的上访问题。我座上他们的车,约二十多分钟的路程就到了国庆前关押我的黑狱门前,我一下车就说我要回我住的地方,他们不同意,僵持约二分钟,多人强行动手胁着我手往地下二层黑狱里拉,拉到一个最边角落的一个房间里,再次进行搜身检查,所有物品都纠押,这房虽然是地下二层,但有一个窗和地下室通风口直接相通,就窗全关上大风仍然能吹进来,风吹的窗帘不停地飘荡,我也听到风声不停地响。

我当天晚上就被这次大降温冻得睡不着,冻感冒了。我一连几天也不下吃饭,直到11月20日感冒刚有好转,看守我的人就通知我说:“你们地方政府来人在佑安门派出所等我商量解决上访问题”,要退房了,我知道他们又说谎话骗我出门就不管了。我说这几天感冒身体不好,叫他们过来这里好吗?。他们不理睬,全走了不到三分钟旅馆的老板接一个电话后,就推我走。我的一个文件夹里有上百页上访材料和原始证据被他们拿走不还。

我打了110报警,来了两位民警,警号分别为:042923和042290,向他们说,我被非法绑架在这旅馆多次,这回绑架一个星期,还扣了我的东西不还,警察问旅馆老板,那些人都退房走了,警察说扣押的东西找广东省政府(稳控工作组)要,被非法绑架到法院告,我们北京警察管不了广东政府违法的事。我说政府行政必须有法可依,现在广东政府已在你们管辖区域违法侵害了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现向你警察同志请求履行法定职责。请依法给予追究。这我们管不了。一边说,一边往旅馆外走,上了警车走了。

2009年9月25日早上十点多,在我在朋友住房里受北京市大兴区红星派出所民警以我是维权上访者为由。把我强制拘传到大兴区红星派出所几小时后,通知广东省政府(稳控工作组)来接我,我与派出所长居理力争的抗议,不同意广东省政府(稳控工作组)接我,要求派出所长履行公安法定职责:保护我的人身安全,因为广东省政府(稳控工作组)已多次采取过黑社会手段绑架后,我还要遭坐黑狱的拘禁……,派出所长不予理睬,仍以我是维权上访者为由,把我交给广东省政府(稳控工作组),六个人将我押到北京丰台方庄地下二层的黑狱里拘禁,全身物品遭黑社会组织搜查拘押,并向我宣布:你在这里必须听话,不准出门,否则遭打我不管……。次日当地政府向黑社会组织交了二千多元“管理”费后(其中有六百元是公安管理费),把我接回家就不管了。可我回家无家可归(三十多年工龄的住房被强收因此上访),我当天又启程返回北京。国庆十月一日我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附近观看飞机、坦克、放烟花活动等,

2009年10月2日国家信访局开门上班,三日上午进去领表、填表、交表后就被北京警察强制押上大客车拉到“难民营”——久敬庄。后又被广东省政府(稳控工作组)多人领出,交给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特保”,用车强行把我拉到广东省驻京办常设黑狱——北京市海淀北洼路48号东方绿景宾馆120房, 24小时由五个人轮班闭门看守,房没窗户,多人抽烟和脚臭难受,不给出房,若要出就打,在8日我被他们多人多次围打,打的伤痕累累!向公安多次打110报警,警察来了三次都不履行法定职责,说我是维权上访的,不属他们管。至到十日下午傍晚,黑社会性质的“特保”说你当地领导来了,在外面等你,你可以出去了。我出去什么人也没有,当时认为我还在管制中,就自觉回到原来的房,这时他们几个人就开始推我走,走出馆不远他们就分散走了,我马上报警110,十分钟后来了一部警车和两警察,你在哪被打的?我带他们到北京市海淀北洼路48号东方绿景宾馆120房,房里仍留有我被打伤流出多处的血迹,警察说:“谁能证明这血是你流的?证明是他们打了你?因为你上访的,我们不管”警就开车走了。

因我们上访人依法维权,长期遭受违[宪违法绑架,殴打、关押黑狱等等的迫害,我发起《维宪抗暴抵黑反迫害签名倡议》,

2009年11月8日近十一点我在北京火车南站北广场与几个访民刚打开看《维宪抗暴抵黑反迫害签名倡议》和《维宪抗暴抵黑反迫害签名表》,有一人正在填表签名,北京市丰台区佑安门派出所两名巡警赶到,从我手中抢走了一份《维宪抗暴抵黑反迫害签名倡议》单张(附有照片),立即用手机打电话,因保安队居住距离只有几米,不到两分钟招来十多名保安将我包围起来,把我与访民和围观群众隔离开来,并通知我不准走开,等候调查(附有照片)。

一等三个多小时过去了,才有一部警车开过来把我拉到派出所,我在派出所受到警号042141叫话:我在公共敏感地带看《维宪抗暴抵黑反迫害签名倡议》和填表会引起围观,扰乱化共秩序。现在口头警告你处罚,你接受吗?

我说,不接受,当时只有三个人在看,其中有一人在填表,其他人在晒太阳与此事无关,平时这一带都停留好多上访人,不存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042141警接着说:你今天的行为是违法的,不要说你几个人,就是你一个人也是违法的,你不接受口头警告,我就作你材料,把你交给你地方,由地方怎么样处理你我不管。先把丢进地牢等待处理。但他说什么我都不理睬,也不出声。傍晚六点多才叫我走。

2004年中因运输合同纠纷,北京三级四法院枉法裁判,因此维权遭北京法院报复,于2008年初北京东城法院以复印身份证为名骗扣了身份证至今,合谋户籍地不给新办。依《身份证法》规定请求北京公安履行法定职责,但北京公安不作为,使我身份证长期被北京法院扣押,给我生活带来不便,无法找到适合的工作,逼我上绝路。

综上事实,北京市公安滥用公权违法行政拘禁公民后,又非法移交给广东省政府(稳控工作组),再花纳税人钱雇无执法权的人——黑社会团伙进一步违法绑架、搜身、殴打、关押黑狱等等的迫害,这已违反中国宪法法律,违反联合国《人权公约》侵害公民人身权,所以北京警察在此不但滥用职权,还渎职,而且还为黑社会团伙绑架报警不接,反而呜锣开道,在此充当绑架、殴打、黑狱关押维权公民的元凶保护伞。是绑架,黑狱关押的罪魁祸首。

为维护我的合法的权益,每次遭受侵害都依《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二)项、第(九)项、第(十一)项、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四)项、第二十九条等规定,现申请对北京市公安、北京市火车西站公安分局、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分局、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北京市丰台公安分局、北京市东城公安分局、广东省政府(稳控工作组)和广东省徐闻县政府违法的上述具体行政行为复议,依法追究非法行政的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上述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给我造成受损给予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失赔偿。还我公道,维护法律的尊严!

此致

国务院行政复议司
附:北京公安机关信访告知单(编号:358292)
                                           
申请复议人:吴光周
电 话 手机:13522299131 ;
电 子 邮箱:l66668g@gmail.com
2012年5月6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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