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湖北7教师控告汉川市政府支持开发商犯罪
Written on 2012年12月4日星期二 | 4.12.12
作者:余明生等 | 来源:六四天网
我们是湖北汉川市一群基层学校的教师,均居住在汉川市城区西湖路园丁小区。11月30日深夜,开发商在没有与我们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将我们居住的1号楼非法拆除。
2011年5月,汉川市教育局在未有任何告知下,将该小区的一片绿化空地出让给汉川市金丰公司用于房地产开发(该公司法人:黄正德)。由于园丁小区的地理位置优越,商业环境成熟,毗邻出让空地的园丁小区三栋教师宿舍也成为了金丰公司开发的目标。金丰公司为了将这三栋楼拆除后跟旁边的闲置地块一并开发,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与汉川市教育局一道自行决定对3栋教师住宅楼进行所谓的市场化拆迁。随即汉川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李文华、副局长严爱桃为首的拆迁专班与金丰公司派出的一大批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开始了不分时间、场合,逐一上门威胁、恐吓式的所谓拆迁谈判,部分不堪其扰的住户不得已与其签订了拆迁还建协议(其中市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陈律生对协议有异议被市教育局撤职并调离岗位)。 对剩下的因经济困难、临街一号楼一层对外经营(有的自营有的出租给他人经营)的住户,金丰公司在没有任何沟通的情况下,采取非法强拆水电气表及管道、强行建围墙遮挡门面、从高层向下抛建筑物、破门砸窗等带有黑恶势力的方式迫使一层停业。此后,金丰公司又威逼我们无条件地接受他们单方面的拆迁协议。
由于,我们七户一直不同意金丰公司的拆迁要求,金丰公司于7月开始建设围墙封堵我们出入房屋的必经之路。9月10日教师节当天,开发商在以李文华为首的教育局的协助下,开始对园丁小区教师宿舍无任何手续野蛮强拆,9月11日彻底拆除2号、3号宿舍楼。9月19日,张贴 、向住户寄送“动员信”,威胁强行推动其拆迁和施工工作。10月16日至18日,金丰公司雇佣社会闲散人员破坏我们1号楼的三层到六层之间的楼板、外侧承重墙以及整栋楼的各种管道。10月31日将顶层彻底拆除。十八大期间暂停几天后,11月16日,将三层以上彻底拆除。11月17日,在未获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进场破土施工。11月30日深夜,金丰公司未与我们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1号楼被非法拆除。
鉴于金丰公司的违法拆迁野蛮拆迁行为,以及愈发卑劣的拆迁手段,我们多次向汉川市委、市政府、公安局、规划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国土资源局、信访局等多家部门进行反应,要求各相关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金丰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只有国土资源局回复我们的信息公开申请:金丰家园地块于2011年5月10日拍卖,面积8566.67平方米,不含园丁小区宿舍楼地块,且一直未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未办理供地手续。金丰公司如此猖狂违法的情况下,其它各部门却相互推诿,甚至要求我们配合金丰公司的拆迁。无奈之下, 9月29日,我们书面向汉川市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处理金丰公司与教育局专班的违法征收行为。10月19日,书面申请汉川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查处金丰公司违法建设行为。10月19日、12月2日两次书面向汉川市公安局报案,并多次拨打110报案,要求及时预防和制止金丰公司毁坏财物的犯罪行为,保护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10月20日,我们向孝感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汉川市政府尽职履责。但时今日,金丰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仍未停止,野蛮行为还在进行,我们的房屋深夜被非法偷拆,我们的人身安全也受到严重威胁。
我们认为,金丰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征收拆迁的法律文件以及国务院三令五申的严禁野蛮逼迁拆迁的紧急通知;汉川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有义务在其职责范围内查处在拆迁领域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然而,汉川市委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我们的各种申请不予理睬,甚至替开发商开脱责任,代其说项。为了保障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及以后的生计问题,我们要求:
1、立即查处金丰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赔偿我们的损失,保群众一方平安,避免引发群体恶性事件。
2、在查处金丰公司违法犯罪行为期间,坚决停止其在园丁小区的所有违法施工行为。
3、追查支持、纵容开发商违法犯罪的幕后黑手,严惩李文华、严爱桃等腐败分子。
控告人:余明生、刘军、涂永姣、韩余先、刘先华、吴俊波、黄庆玉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标签:
官方网事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