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必丰案本周五在遂宁中院二审开庭
Written on 2013年1月8日星期二 | 8.1.13
作者:义工柏辉 | 来源:六四天网
【天网四川讯2012-01-08】今天下午,知情人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异议人士李必丰案【李必丰被以诈骗罪被判12年当庭表示上诉】本周五在遂宁中院开庭。
来电称:今天上午,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致电李必丰案辩护人马小鹏、赵建伟。告知两名律师李必丰被控合同诈骗案二审将于1月11日(本周星期五)在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李必丰现年48岁,曾为四川省绵阳市税务局干部,1989年参与“六四”事件,因组织游行等活动被判有期徒刑5年。出狱后经商,持续资助异议人士和维权活动。1998年8月,四川省绵阳人民法院就以涉及金额六千元人民币的“经济诈骗罪”,判处李必丰有期徒刑7年。2005年出狱后,李必丰经商取得佳绩,曾资助刘贤斌、黄琦、陈卫等四川异议人士。2011年,四川国保当局曾以其涉嫌协助异议人士流亡为由对其进行询问。2011年9月李必丰再次遭到当局逮捕。2012年11月9日,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法院已合同诈骗罪判处李必丰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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