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时间:2013-02-22 16:54:24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
陈天茂、蒋远明、骆开桐、杨秀琼、杨积静等前往成都中国天网人权中心
【天网四川讯2013-02-22】近日,四川绵阳市游仙区农民维权代表蒋远明与绵阳访民陈天茂、骆开桐【四川当局挪用5.12救灾款解决21年冤案】、杨积静等一同前往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介绍其维权进展和2013年的打算。
蒋远明系四级智力残疾人,2007年,绵阳市游仙区法院曾在其离婚判决书中称“被告系文盲,长相不好等原因,双方时有矛盾发生”,并作出离婚和分割财产的判决。蒋远明不服,认为“长相是天生的,是父母给的,法院的裁决造成了无法用金钱挽回的损失,要求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侵犯人格权责任》依法赔偿20万。”
2012年4月7日,维权未见成效的蒋远明一改为自己申冤的传统做法,开始走上了为普罗大众维权的“犯罪道路”,与游仙区失地农民代表刘复秀、文翠蓉等前往成都天网,投诉【四川绵阳征地打死村民 300警察抢尸火化】,致开发区安宁洪书记“我正在背书,写检讨”。
2012年4月11日,蒋远明冒着巨大风险向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分子通风报信“我是上周六去你家的蒋远明,绵阳市公安要来抓你,赶快跑!”【快讯:绵阳安书记派公安局长抓天网负责人】,致“生性狡猾”的罪犯成功逃脱【绵阳警方:已派大批警察赴成都搜捕黄琦】。
由于蒋远明在“犯罪道路上越滑越远,社会危害越来越大”,绵阳当局逐步改变了应对态度。2012年19日,绵阳市经济实验区管委会请目不识丁的蒋远明签署《承诺书》,其后提供了困难补助6万元。熟知官方打压维权思路的蒋远明欣然签署,全文如下:
承诺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由于自己无文化,又是残疾人,前些年在别人的利用和诱骗下,多次参与上访。其主要愿因是:本人残疾折磨,家庭困难,女儿生病等给党和政府添了不少的麻烦,自己深表愧疚。但敬请党委和政府放心,通过党委、政府协调沟通及实实在在的工作,自己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党的温暖、政府的温暖和领导的关爱。自己决心认真听党的话,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的工作,做好力所能及的事情,不再信访不再提过分无理的要求,如今后再去信访、再提出过分无理要求,就是故意给党委政府添麻烦,党委、政府可以不予解决。请相信我,也请以后看我的实际行动。 承诺人:蒋远明 见证人: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曰
截至发稿为止,蒋远明已拿到官方6万元困难补助,表示将在依法维权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2012年4月7日,蒋远明“在别人的利用和诱骗下,多次参与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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