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3-04-11 22:38:32 | 作者:殷雪芳 | 来源:六四天网 ]
举报控诉信
江苏省江阴市经济开发区西区(石庄)办事处:
举报人,殷雪芳,男,67岁,在1965年抗美援越入伍,现系退伍军人。
原住江苏省江阴市石庄镇上游村夏家二组,37号,现住江阴市璜土镇石庄花港苑B区18幢406家(家电0510-86035722)
被举报人:
江苏省江阴市经济开发区西区(石庄)办事处,原拆迁办书记高佩,副书记金鑫,现拆迁办书记徐建良,主任周青,原政法委书记陈福良,现璜土镇镇长曹东平。江阴市公安局局长陶苏根,江阴市公安局信访局局长严会东,主任邓国立,公安分局石庄派出所原所长刘春伟,现所长朱伟,副所长马耀峰。
被举报人:
江苏省江阴市璜土镇(石庄)上游村委书记夏国琪,主任姚华平
其事实材料上写的有职权的领导打着江阴市政府的旗号,大搞破坏乱开发,滥用职权,不择手段,篡国法、剥人权.违法承包土地,强行行政违法法规,野蛮拆迁,停电、停水,藐视党纪国法,危害百姓,贪赃枉法,违反《国家宪法》住宅权,第38条,41条规定制定条例,损害党和国家的光辉形象,损害人民的财产住宅权和土地承包权。上游村委共有16个组承包土地,还有10组11组承包土地面积不在账目上面,现账目只有14组承包土地1722.74亩地,按江阴市两封公开信上每亩地补上58000元×1722.74亩=99918920元,按江阴市文件发放水稻田青苗费每亩田是900元,麦田每亩田是400元,现在石庄办事处金鑫不管是水稻田与麦田只发放300元/亩,金鑫副书记与上游村委书记夏国琪贪污青苗费总计1550466元和土地补偿费101469386元,一共贪污101469386元数目巨大,其行为贪污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第2款之规定,行为符合已构成要件贪污资金罪,要求党中央、公安部、中纪委、监察部、国土部、国务办公厅各部领导履行法定职责,支持我们的举报为解。
举报人:殷雪芳
201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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