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3-04-12 16:02:39 | 作者:义工柏辉 | 来源:六四天网 ]
来电称:今天中午12点半,警方通知我们家属,王群兰已被行政拘留10天,罪名还是扰乱社会治安。
据浙江省安吉县公安局在安公决字(2013)第771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指:“现查明:2013年4月9日下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王群兰因宅基地分配问题,持访材料在未设信访接待场所的北京市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并予以训诫。另查明,2013年4月4日中午,王群兰同殷根娣(另案处理)持信访材料在未设信访接待场所的北京市联合国开发署周边非正常上访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并予以训诫。经查,王群兰于2012年11月7日、12月12日分别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综上所述、王群兰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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