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3-06-15 00:20:54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广东讯2013-06-15】今天凌晨,广东省韶关市维权人士林龙华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我韶关北江厨具厂物权纠纷案败诉。
来电称,2013年6月13日下午,我诉广东省韶关市北江厨具厂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法院作出(2013)韶浈法民一初字第202号判决,驳回我的诉讼请求。我找法官释疑时,庭长钟远周(0751-8551201)、副庭长王元林(13602907739)均表示是主管民事庭的副院长蓝伙军(13826343138)指示这样判的,每个案件他们法官作不了主。
法官称,你的案件有证据证实被告以前作假证侵权,又不出庭也不答辨,按证据和法律被告都应该承担不利后果,但还是希望你能理解法官的难处,不是法官和法律说了算,是领导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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