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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岳池复员军人王长福需带病回乡补助

Written on 2013年6月17日星期一 | 17.6.13


[ 时间:2013-06-17 20:04:25 | 作者:王长福 | 来源:六四天网 ]
申 报

岳池县民政局、岳池县乔家镇人民政府民政所:

兹有岳池县乔家镇照画壁村二组村民王长福(男,汉族,生于51年1月,62岁,复员军人,膝下无子,丫头已出嫁,小学文化),身份证号:512923195101086615。

本人于1969年-1972年10月修襄渝铁路,继而于1972年12月-1976年应征入部队到吉林省图门市延边81610部队独立一师步兵二团三连战士。在铁路建设和部队训练中,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地工作,在部队后一年就患了肺病而住部队延吉市203医院。带病回乡务农几十年,病情逐年加剧,至今已年老体弱,早年就丧失劳动力,长期生病,久病未愈,现已肺气肿严重、温饱不足、缺医少药、生活特别困难,无经济来源万般无奈啊!我现已是肺肿瘤,天天都需吃药控制,家属也有病,而且带两个女也未得到政府享受。大女儿生于1976年10月14日,二女儿生于1980年1月3日户口本上面写到农历11月28日也没有解决国家政府优待金。

要求解决王长福带病回乡定额定期补助。请相关部门批准,衷心感谢党和各级干部的关怀。

申请人:岳池县乔家镇照画壁村2组村民 王长福


2013年4月5日
电话:1592826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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