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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岳池唐明华投诉征地占房补偿太低

Written on 2013年6月17日星期一 | 17.6.13


[ 时间:2013-06-17 21:48:42 | 作者:唐明华 | 来源:六四天网 ]

关于岳池县北城乡高木桥村四社征用土地占用房屋的补偿太低情况反映:

我是岳池县北城乡唐明华,广安市人民政府复核建议书上提到:乡政府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我不禁要问?

我社在征地前耕地总面积为152.7亩,总人口54人,人均地面积是2.828亩。请看我家土地证的面积;我家共承包地人口5人,总面积是3.184亩,人均耕地面积每人0.8亩。村委会、乡政府不顾事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把人均耕地面积0.8亩,虚报为人均耕地面积2.828亩,我社实际人口59人,把我社人口报少,耕地面积报多,我家被征用耕地3.154亩,包产地面积3.184亩,因失去土地得到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安置一个人,还要自己交纳4万多人民币。我家还有4个人失去土地,不做过渡,失业等任何安置,我们生活水平降低长远生计没有保障,以后靠什么呢?

我家房屋,征用、重建,根据国家关于房屋征用法律法规,征用单位在征用前要进行告示,并且要对被征房屋进行合理评估,得到被征用人同意后才能拆迁。

我家房屋强制拆迁后,我们一家人没地方住,村委会乡政府不做任何安置,也不给我们重新建房的地方。因房屋拆后,借别人家住,老泪纵横,90岁老母泪流满面、伤心,导致大病一场。村委会不给屋基地,我家只能建房在自己的耕地里,因征用房屋重新建房,我全家人不能外出打工,误工一年之久。征用前,我家三层楼房,一平方米补偿350元人民币,房屋市场价连人工费都不够,还有原材料、装修费,征用前我家房屋占地面积为33711平方米,征用后修建新房占地面积210平方米。村委会不顾事实真相,说我家征用后建房超了面积,给我罚款5995元人民币。这样的政府不讲原则、不顾事实,广安市人民政府复核意见书上提到,乡政府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天理何在!

我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愿承担法律责任,我们的社会是法治社会,每个人都要知法守法,政府机关更应工正执法,公正、公平、公开,才能让群众信服。

请求人民政府抓人核实我的事情,妥善处理我的问题。

举报内容如下:

1、房屋按每平350赔偿,实际我家房屋二楼一顶尖子加院坝在加老房屋总共只赔偿13万多元。

2、拆迁前我家房屋为337.44平方拆迁后另新修房210个平方。我家实际没有超平方。一个平方按50元罚款总共罚了我家5995元。

3、我家房屋拆迁按非耕地折半计算占我家1.539亩,我家耕地1.615亩总共占用3.154亩,高木桥村7组书记家全部是良田耕地赔偿。同是高木桥村为什么是两种赔偿,乡政府说:把7组纠正过来,难道纠得完吗?请看花名册。1组拆7座房屋0.430亩。请看兰渝铁路国土局征地收土地补偿一览表。

4、我家良田国家占耕地每亩赔偿14500元。但我家拆迁一亩地是按非耕地每亩7000多元赔偿。我家新建房屋都是用良田换来。现在我家总共5口人承包土地3.18亩。总共占用我家3.154亩。我家农转非只有一个人,还收42000多元。我家土地已被占用完,我家还有4口人没有按置补偿,什么都没有怎么生活。

5、我是正常上访还把我打入监狱。十八大把我们弄去旅游,都不解决还说要给我儿子发函,用我儿子要挟我。我儿子保家为国什么错吗?母亲在家受这么大的委屈,两会我去上访乡干部陪我们到处去交材料、交信、不让我们报警。

6、我儿子当兵9年,八一建军节只领过一次20元。不知道这个是什么钱。

7、他们官官相卫,我们申请复查、复核,复核的时候开座谈会国家信访局叫乡政府拿答复书,现在把我家房屋写成园地我们说屋子,答复中没有。我的材料上写的是住耕还耕,没公开没公布我们百姓靠田地生活。现在我家只有零点几没有田了。

岳池是独立县没有人管得了它吗?一天24小时都把我们跟管起。当地政策见不的天。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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