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3-08-20 16:13:25 | 作者:刘敏春 | 来源:六四天网 ]
2011年11月,因被告(翟东佰翟双林)涉嫌诈骗上访人房屋一事,在察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刑事立案听证会。与会人员有:公、检、法、土地局、建设局及居委会、售房中间人等。在听证会上,建设局规划站站长佟吉红否认我2002年售房前办理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民诉中,该证我一直也没有复印到)。2012年12月,察县政法委找到此证,本案再次启动,王书记、王县长指定李伟书记办理,李伟书记和袁卫诚书记让我找建设局吴康平书记。吴康平书记找来徐春华主任和一位女工作人员对我的三点诉求做了详细的记录(包括王永庆在售房前跟我说只有十平方地的事),吴书记在春节前的电话中回复中说:“我所说的全部都是事实”。我曾到州县所有法制单位要求以刑事案件进行调查,但没有单位办理。
事情是一清二楚的,2002年9月我办理了146.5平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此证将修建市场的21.5平方己去除,2003年,因扩建市场己规划的房产地又不规划了,所以我再次找建设局想要回我被规划的土地。建设局办证员王永庆拖办了一个多月以后,当着众人说:“就二十平方土地,还要规划,一规划只有十平方左右,不能办证,国家要征用”,几天后被告也说:“要规划,只有十平方左右,放个木棚也不够,并说你是不是得罪人了,建设局不会给你办证”,三天后我被逼将房产再次出售给被告。被告第二天就办理了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面积为226.3平方米,这是我在2011年11月听证会前才发现的,被告和建设局涉嫌诈骗。
因察县政法委找到了2002年我办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吴康平书记经一个多星期的调查后也证实了我所讲的都是事实。2013年三月在县委二楼再次召开了听证会,与会人员有公、检、政法委、土地局、建设局等单位,会议中途,李伟书记让我先走。会后李伟书记说:“此事由吴康平书记办理,你从前的规划证面积是多少,后来的规划证面积是多少,建设局是怎么说的,误差有多少,国家有政策法律,会依法给你补偿的,还会补偿十年的利息”。我找吴康平书记,吴书记说:“给我按七十平方米土地补偿”,我跟李伟书记也谈过,李伟书记也没有意见。但吴书记工作太忙,又到内地学习,此事一直拖办,具体补多少,还没有谈。此事的性质定为:因2002年到2003年规划尺寸变动,工作失误导致的。后来,吴书记说单位里有人反对补偿,2013-6-5在建设局二楼召开了答复会,答复会由吴康平书记、丁黎明副局长、徐春华主任召开。
建设局拿出在2011年刑事立案时委托伊犁正信测绘公司测绘的图纸说我门前只有32平方土地。我说补偿是听证会后李伟书记安排的,吴书记己经说按七十平方土地补偿,吴书记指着图纸说:“儿子娃娃一句话,要是门前有六十平方,我就补偿七十平方土地”。建设局说补偿有二种方案,一、按照察县土地局一级商住用地的价格从前是80元钱一平方,现在是400多元一平方,要不然就按2002年我售房的平方价补2003售房的平方差价,一共是二万元左右。我说我七十平方土地被隐匿,导致我神经失常,2003售房后的第二个月,曾跟派出所所长说:“有首长在害我“,我曾写过几封遗书,你们的行为导致我的家庭事业俱毁,你们都应该补偿,你们的补偿简直是诈骗。事实上,建设局以补偿差额来混乱从前补偿七十平方土地的承诺。
我略通图纸,我发现建设局出具的图纸存在违法,涉嫌诈骗。该图纸是在举办刑事立案听证会期间察县建设局委托伊犁正信测绘公司进行测绘的,目的是明确的,这是为了避开2011年刑事立案而进行的测绘。我曾向伊犁州县各单位上访要求调查假图纸一事,伊犁州建设局房产处处长黄继红后来指定察县对图纸依法进行鉴定。新局长李富顺说建设局会出钱亲自请测绘公司进行重新测量,并说图纸不会有问题,有问题我头都割下来。
关于补偿,我跟建设局后来说:那个平方价格应该是修路的价格,我的房产地不是修路规划,不应是那个价格,那是我最后的房产依法应该补偿商品房,按中国普遍存在的的补偿方法计算,国家一级商住用地,一平方米最少也要补偿三平方的商品房。这一补偿方法,无论是2002年还是2013年都是公平的,它不会随物价改变而改变,这样对谁都公平。
鉴定与补偿一事,李伟书记后来转交由新局长李富顺进行办理。
关于补偿与鉴定,在半个月前,李伟书记跟我说:“你的事在三月份召开听证会时,在与各单协商后己得出结论,按差额面积等进行补偿,并补偿十年的利息,他还说:“纪检问题是纪检委管,不是政法委管,有纪检问题,你找纪检委去”。我才知道,原来在听证会上就对怎么补偿做出过决定。
经过与李富顺局长几次交谈后,建设局不同意我的方案,仍然坚持答复会上的补偿方案,并委托律师进行办理。我也找了一个律师,2013-8-18星期日下午,在建设局二楼同李局长和其律师进行了交谈。李局长的律师否认了县委政府两年来的工作,说我的案件法院己经审理,没有其它证据证明有问题,我谈了一下察县县委政府,两年来的工作,包括两次听证会等,律师说他还不知道,说给他的材料里没有,但他仍然坚持这一说法。
我说我与建设局的主要争议是:一、图纸鉴定,不是因为从三月份以来就一直在谈补偿,我认为应该先办鉴定,对违法人员作出处理后再谈补偿,因为一直在谈,所以两件事一起谈。二、关于补偿,建设局和我存在七十平米土地怎么补偿才合理的争议,我花钱请律师从法律上讲解一下。
李局长由补偿七十平方土地,改口为同情我的上访所以给予民心上的补偿,并说我现在还住在建设局的廉租房内,说补偿的具体责任是不是建设局还存在问号。我说这些事己经调查了两年,是李伟书记召开听证会后决定的,怎么你现在改口,成为说不清的事情,前几次还说是工作失误。
建设局最后说,不行让法院来审定,我说这个事是县委政府一直在办,让法院认定,还是县长书记说话。事实上,建设局不鉴定,这样办事等于以官压民。
关于鉴定,李局长说:“三个代表出来以前根本就没有时间限制,现在才有一点,他说他是说过建设局出钱测量的话,但这事他拖办一年也行”,我的律师也说就是的,可我听不懂这些话。我说察县有效能部吧,本案涉嫌金额五十万,伊犁州建设局黄继红处长指定察县办理,吴康平书记在电话中曾说,己经在办,但伊犁州找不到比正信测绘公司级别高的公司,可能要到省里去找。依法,图纸要经过鉴定,才可以处理涉嫌违法的人,你不办会不会有渎职行为。
昨天我到各单位上访说:建设局与政法委及各单位在对着干,针对2011年11月,在听证会上出现的违法行为不调查不处理,建设局规划站欺骗县委欺骗政府欺骗人民,这将使县委政府丧失民心,将导致不稳定,这是黑关系大于法权,这是比焦保华问题更严重的问题。涉嫌出具假证明以避刑责,应该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与规划政策没有关系,按常理应是被告受贿办证员及规划站站长导致的,以规划为烟雾进行的违法案件,建设局局长李富顺曾说是工作失误。
前几天我跟律师说,都是涉嫌违法的事,他们不办我有什么办法,难道我学内地那些人去裸体抗议吗?建设局出尔反尔,一会拖办一会不办、一会又反水,此事应由县委政府直接办理。从建设局召开答复会起,因受到刺激,我己经几个月没有进行学术研究。我的研究有十几项,都是工程体系,工作量很大。我曾跟李伟书记说,我不想掉在这个坑里,规划问题全国都有,谁碰谁没脸,我能让的我也让,只要能解决问题就行,要能让老百姓认为这是合理的解决方法,要不然我怎么活。解决问题了我也好正常的进行研究,好过日子。现在,我再一次向各单位领导请求,请各单位尽快依法解决问题。
此致
中国音乐文学学会会员:刘敏春
2013-8-20
幸福家园12-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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