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拘留刘爱萍10日 缓期执行
Written on 2013年10月6日星期日 | 6.10.13
[ 时间:2013-10-06 17:33:53 | 作者:义工刘勇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山西讯2013-10-06】今天下午16时30分,山西省霍州煤电辛置矿多经公司玻纤厂职工刘爱萍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公安给我行政处罚书,他们说缓期执行。
来电称,我是霍州煤电辛置矿多经公司玻纤厂职工,身份证号:142626196512272023,与刘瑞蓉【山西强押刘瑞蓉 上海戴光阳3人明日再进天安门】等一起进京上访遭截访。10月5日中午近12时,由霍州煤电雇佣北京保安押返,5日晚近21点抵达地方派出所,之后是做笔录。今天又做了体检,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来了,临汾霍行罚决字〔2013〕第000071号,罪名是:扰乱社会治安,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行政拘留十天。
刘爱萍称,今天没有拘留我,说现在放假,再缓几天,让我随叫随到,我没有走,现还在霍东分局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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