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 :
Home » » 成都温江黄琼等4村民婚嫁迁居 小孩无安置

成都温江黄琼等4村民婚嫁迁居 小孩无安置

Written on 2013年10月22日星期二 | 22.10.13


[ 时间:2013-10-22 10:18:50 | 作者:黄琼等 | 来源:六四天网 ]




这张奇特的答复是温江区天府街道办给该办金府社区五组黄琼、江玉、王淑芬、胡蓉,因婚嫁迁居落户,分别15年到20年的经历。由于因非法强征土地,非法以村改居名义改变耕作良田的性质,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剥夺农民的生存权、住居权及其宅基地、自留地、林园地,无法添居修补,已经历15-20年的四人所生的小孩均无安置,又无生活来源而逼上维权路上访,申求安置而遭致威胁、欺骗、拒绝抓捕的手段进行恐吓。

根据天府街道办对此提两点意见答复,其原文附后:

一、该征地是成都海峡两岸科技开发园项目用地,所占用地青年报有明确实据调查证据,2010年8月12日的报导,题为《成都万亩良田变别墅,占地荒废令人触目惊心》。属于开发用地,违反了宪法、法律、法规,破坏了我国的基本国策,以征地时间来入户为由,而征地原则:保持原有生活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按社会主义的方针路线是违背而行的,是对抗性的。

二、答复享受土整或者增减,正在招商洽谈。事实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政党是中国共产党,标志着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的法律制度,然而天府街道办事所公开卖国,出卖主权,在安置上要通招商洽谈的形势解决,作出丧权辱国的决定,完全是叛党、叛国、叛人民的具体表现,纯属于官商勾结的事实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的社会主义建设绝不容许应有的现象存在,与日侵华的武汉政府有何区别?汉奸政权吗?

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下的中华民族,艰苦奋斗,流血牺牲,前仆后继,英勇不屈,在枪林弹雨中出生入死,经历了十年内战人,八年抗战,三年的解放战斗,驱出日寇,推翻蒋家王朝,粉碎蒋介石八百万大军,可歌可泣,无数英雄尽折腰,建立了新中国,二十一年的革命战争,走过雪山草地,南战北征,受过五次围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来之不易,应尊重保持艰苦奋斗、自立更生的建国方针,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然而,并非如此,反其道而行之,对这一答复不服,请求政府复议遭拒绝,答复不予受理,原文附后。

由于腐败的滋生,影响社会主义的建设和社会的安定团结,清除腐败、严肃处理,认真对待党的行践群众路线教育的方针路线,实现中国梦。



黄琼、江玉、王淑芬、胡蓉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日

Share this article :

发表评论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Copyright(C) (2008-2014)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