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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彝胞工伤死亡 扬州社保拖欠遗孤抚恤金

Written on 2013年10月21日星期一 | 21.10.13


[ 时间:2013-10-21 16:51:40 | 作者:义工刘勇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江苏讯2013-10-21】今天下午16时许,江苏著名公益人士何培蓉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江苏扬州社保毁协议拒付遗孤抚恤金。

来电称,四川凉山州彝族人阿尔如古,在中海集团下属的凯达船务务工,于2011年4月20日下午,发生生产事故中死亡,被认定为工伤事故,经协调,达成善后处理解决意向。首期赔付30万,死者的孩子和母亲,每月从社保领取各600员抚恤金。社保赔付了第一笔30多万后,一直以死者曾使用他人身份证为由,拒绝支付抚恤金。而这一问题,早已经在处理善后之处,已经调查认定清楚。死者符合社保要求,可以办理理赔。

据悉,扬州江都地区社保在办理完一次性理赔手续后,一直以种种理由,不作为,拒不按照生效协议每月支付孤儿老母的生活费。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认为:江苏社保部门应摒弃民族歧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社保规定,依法处理阿尔如古工伤死亡案,尽快支付抚恤金,以保障其家人基本生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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