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 :
Home » » 湖北王桂兰拘留10日 政府称300万治疗烧伤

湖北王桂兰拘留10日 政府称300万治疗烧伤

Written on 2013年11月9日星期六 | 9.11.13


[ 时间:2013-11-09 13:26:33 | 作者:汪才郭 | 来源:六四天网 ]

恩施市政府,2004年4月5日,对王桂兰上访请求作出上访处理意见。但恩施市政府为王桂兰烧伤诊治只花费了十五万余元,而向外宣传花费300余万元,特别是2006年虚构为王桂兰花费50万元。

王桂兰对恩施市政府拒不执行上访处理意见的行为,依照《信访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申请中纪委、国务院督办;2013年11月7日恩施市公安局的副局长许开明,民警(王姓),恩施州公安局曾主任,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彭东洋等人在北京限制了王桂兰人身自由。王桂兰11月7日下午及8日上午7点,输液都由王警官及行政工作人员看押。王桂兰被押回恩施飞机场,由治安大队陈队带领特警将王桂兰强行抬上警车拖至公安局。王桂兰夫妇要求陈队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出示传唤证,陈队说,王桂兰丈夫是一知半解,有传唤证可以抓人,没有传唤证也可以抓人。陈队指使4个特警将王桂兰放进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室,企图将王桂兰放在讯问犯罪嫌疑人限制手脚的椅子上进行讯问,由于王桂兰丈夫汪才郭抗议其违法才没有。

讯问王桂兰违法事实的具体详情是陈队在网上发现上访人员众人在一起照相的照片,王桂兰蹲在前面,其他的人都站着,有的拿着牌子。王桂兰不承认自己与他人真正合影,不排除他人偷拍王桂兰蹲着的像技术组合的可能性。要求办案人员提供与王桂兰合影人进行对质,在何地合影?王桂兰拒绝在讯问笔录上签字。王桂兰因患高血压、冠心病,2013年11月3日至7日都在北京治病输液,11月8日晚11点王桂兰给市公安局陈队和其他警察求救,要求自己出钱,允许民警带王桂兰到医专附属医院打针,陈队与4名民警送王桂兰到医专附属医院检查,医生说:“王桂兰的病问题很大,要治疗”,陈队不允许,王桂兰求医生开药拿回公安局输液,陈队才勉强同意。

2013年11月8日晚上11点,对王桂兰作出拘留10天的决定。

对此,王桂兰丈夫提出抗议,具体理由是:

没有合影人员的质对,不排除他人偷拍王桂兰蹲着的照片技术组合到他人合影群的可能性。

王桂兰要求对照片的文字进行笔迹鉴定是不是王桂兰书写的,办案人员不采纳,其办案程序违法。

办案人员没有要求王桂兰申请听证,也口头不接受王桂兰要求听证,就作出行政处罚的行为违法。

市公安局认为王桂兰在北京与上访人员合影的行为违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规定,恩施市公安局2013年11月8日对王桂兰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没有北京市-违法地公安机关移交手续,违反管辖规定。为什么要违反管辖规定呢?对王桂兰上访行为进行报复。

王桂兰【杨宪宏访王桂兰:维权 一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的个人冤屈是次要次要的区区小事,重要的是中纪委现严禁拦访截访,恩施市公安机关仍然目无法纪,无视中纪委的规定,这种行为不予以制止,长期发展下去,恩施市辖区内的几十万人民将如何安身立命?

联系电话:15997773866
Share this article :

发表评论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Copyright(C) (2008-2014)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