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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安厅王虎未执行法院判决 今提升副处级

Written on 2013年11月21日星期四 | 21.11.13


[ 时间:2013-11-21 21:15:58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山东讯2013-11-21】今晚21时,山东省济南市济西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英【济南60名法警执法律师伤2人 祸起警察低价卖房】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山东省公安厅警察王虎今提升副处级。

来电称,我与山东公安厅王虎买卖合同纠纷案,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作出(2013)号市民初字第2551号民事判决书,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济民终字第34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王虎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山东法院拖延执行省公安厅干部售房纠纷案】。济南市中区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于2013年11月7日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王虎银行存款或扣留提取其收入125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同财产。在这期间警察王虎因为德政勤廉各方面考评俱佳如愿荣升山东省公安厅副处级干部,并且于2013年11月13日至20日公示7天后走马上任。

徐英称,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是不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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