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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文水敲诈政府的访民刘聪慧刑满释放

Written on 2013年12月24日星期二 | 24.12.13


[ 时间:2013-12-24 23:25:02 | 作者:刘聪慧 | 来源:六四天网 ]



我叫刘聪慧,男,59岁,汉族,身份证:142322195412172010,山西省文水县南庄镇横沟村人,因赴京上访,于2012年9月25日被山西省文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从北京抓捕后,以“敲诈勒索(政府)罪”实行了司法程序,文水县法院于2013年元月30日及6月25日分两次对该案件进行两次开庭审理,同年10月19日下判决书后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被告不服判决结果向吕梁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2月6日吕梁中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并于12月23日开庭审理,当日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山西文水访民刘聪慧敲诈勒索政府获刑一年三月】。12月24日被刑满释放,本人将继续向吕梁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案是一起由山西省文水县地公检法在县委县政府的一手操控之下利用法律武器打击报复维权人的恶性事件,文水县法院在县委书记孙善文的被迫之下,违法抓捕,违法立案,违法判决,致使我整整被非法拘禁15个月,身心遭到了极度的摧残,但我会一如既往地将维权进行到底,让法律真正意义上还我一个公道,同时还法律一片净土。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形势一片大好,社会主义法制的改革力度巨大,我坚信在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的不白之冤一定会得到伸张。

附:
1.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2.山西省文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3.文水县看守所释放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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