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4-01-05 13:10:22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据悉,2010年6月22日,四川省彭州市开发办【2010】3号文件发文批准“成都市双雄食品有限公司由致和镇北京村迁址到天彭镇安澜村,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入200万元),主要利用当地蔬菜资源进行农副产品初加工;项目占地面积16亩(租用地)。”其后,何军、陈九菊夫妻与四川省彭州市利安中心小学签订10年租用合同,租用该校5.12受损房屋及场地16亩,并耗资300余万建设2000平方米厂房设施。将成都市双雄食品有限公司搬迁至该处,该厂进入正常生产。
2013年,校方以彭州市城市建设为由,要求双雄食品有限公司搬迁,赔付金额仅146万,遭何军、陈九菊拒绝。2013年11月27日早8时许,成都巿彭州巿天彭镇副书记拆扦办主任李代胜带领200多人,强拆成都市双雄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并羁押何军、陈九菊夫妻于繁江路派出所至中午。当日下午15时许,当事人陈九菊及70多岁的母亲王秀英在彭州市巿政府求助,被彭州市公安局长周国军下令扭送至派出所,并以“制造事端”为由行政拘留陈九菊七日。
事发后,何军、陈九菊夫妻等曾向彭州市、成都市警方报案,均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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