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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波:巩进军北京被截访杀保安经过

Written on 2014年2月13日星期四 | 13.2.14


[ 时间:2014-02-13 23:05:55 | 作者:巩波 | 来源:六四天网 ]

巩进军,男,1956年6月出生,住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春雷路二巷104号、失业。因2010年鹤壁市山城区房屋拆迁至今未按政策给回迁房之事到京上访的,2013年11月14日被截访后接济到北京马家楼。

2013年11月14日晚上9-11时之间,在北京马家楼接济中心,被河南省鹤壁市驻京办赵秀山(局长)雇佣社会上非法黑保安十多人,将鹤壁市到京上访的王贵华、王桃梅、贾素平、巩进军采用抬、拖、拉、打等强制手段,劫持到事先准备的一辆面包车上,其中二位女士是被黑保安从女厕所中强行带走的。在车上经历了黑保安恐吓、谩骂、侮辱,黑保安对他们说:你们知道的,你们这些人在押送中被打残、失踪等是经常发生的,你们不老实,下场就和他们一样。

随后强行搜身,将4人身份证、手机和随身物品强行搜去,并警告4人不许说话、不许向外看低下头、不许吃饭、上厕所在车门处几人看着解决,女士小便要在两名黑保安中间看押下解决。同车一起被押送的人之前听说有很多访民在押送中被打后扔到高速路边的、被打残的、失踪的等事例,此时精神非常恐惧、害怕。

2013年11月15日凌晨左右,在押送车上巩进军与押送的黑保安发生争执,巩进军用水果刀扎伤一名黑保安(警方说死亡)、控制一名黑保安,其他几名黑保安被迫下车并让黑保安送其同伙就医,让其他访民报警,直到河北饶阳警方到来,被带到饶阳公安局向警方如实讲述事情发生的经过。在饶阳警方对巩进军动了电刑,几次昏死过去,警方有人还给吃了药。巩进军被河北省饶阳县警方以故意伤害为由刑拘河北省深州看守所。警方至今未给家属刑拘手续。

2013年12月16日,收到河北省饶阳县公安局邮局xa2459 9361 613挂号信,查看得知巩进军已于2013年11月28日被饶阳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2014年1月28日下午律师接饶阳县检察院电话:巩进军案已到本院公诉科,律师可来阅卷。由于临近年关机关人员上班工作处于不太正常就没去阅卷。2014年2月10日上午10时律师李静林到饶阳检察院公诉科经宋(女士)检察官批准取得了巩进军案卷。宋女士讲:此案要送市院(衡水市检察院),你们到时可市院去取,经李静林律师力争才取到案卷。宋女士还讲:巩进军不认罪,你(律师)要让他认罪等等【巩进军面临死刑 律师呼吁关注】。

据知情人讲:死者家属与鹤壁市政府驻京办谈妥安抚事宜,被要求必须在饶阳领尸火化,死者家属无奈的接受。其他受雇的黑保安被鹤壁驻京办被解散,河北警方未对黑保安实施强制措施。另据新华网2013年11月30日报道:鹤壁市委、政府就此事件组成的工作组,对在此事件中联系车辆、安排送返(押送)等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赵秀山行政记大过处分,郭某、陈某分别作出严肃处理。

根据上列情况我认为:

第一、北京“马家楼”是国家设立的接济中心,应该是合法的机构,但应依法接受监督,有义务向社会、媒体、公民公开其管理办法,依法行使其权利。

第二、鹤壁市政府在京机构,没有执法权。其工作人员组织、雇佣非执法人员、提供经费、提供非法车辆强行押送、应该是鹤壁市在京机构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被雇佣人员有组织者、领导者,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是个相对固定的组织,采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恐吓、侮辱、谩骂等手段押送,其行为类似邪恶的黑社会组织。政府、民众、媒体称其为“黑保安”或“黑保安公司”。应依法律严惩。

第四、巩进军是在向京110报警求助、向“马家楼”求助、向鹤壁政府在京机构求助无果的情况下,被非法劫持到非法押运车上的。在经历着非法搜身、恐吓、谩骂、侮辱、失去人身自由,自身和他人的人身权利受到非法侵害的情况下,在极度恐怖的环境中,实施的自救、互救行为。造成了现在的后果,我相信这不是他的本意。他没有故意伤害的动机,是在实施自救、互救过程中造成的过失伤害。

请社会、媒体、公民给予关注。请法官依法公正的审理。

巩进军胞弟巩波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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