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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警察折磨吴小姿 牙掉尿血赶出拘留所

Written on 2014年2月14日星期五 | 14.2.14


[ 时间:2014-02-14 21:00:52 | 作者:义工王晶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广东讯2014-02-14】今晚19时30分,浙江丽水市庆元县访民吴小姿【浙江吴小姿北京押返 关铁笼拘留10天】致电中国人权事务中心:在拘留所里遭遇非人待遇而牙掉、尿血提前回家。

来电称:2月6日傍晚,曾经多次扯打过我的岩泉派出所警号为077405的江剑波等民警强行把我送往拘留所后,在拘留大厅里,我用手拿起放在桌子上的训诫书看时,警号是078897的警察抓起我的头发,夺走训诫书,还拉起我的右手拇指往外掰(到现在我的右手拇指还在痛)。

在拘留期间,由于长时间没吃饭,我吃了一盒方便面就一直咳嗽呕吐,接下来几天一直都没吃东西,连水都没喝过。直到2月10日中午,我觉得眼前一黑,失去知觉,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地上,牙齿也摔坏了,血流不止,头很痛。我要求他们带我去看医生,他们不理会我,直到下午15点左右,他们才带我去看医生。到了拘留所大厅,我坐在椅子上要求打电话通知家人,有个民警拉立即给我拷上了手铐,然后抓起手铐的中间部,把我摔倒在地,像拖狗一样往大门口拖。后来,他们用警车把我戴着手铐送到了丽水市中心医院,做了“头颅+颅底平扫”CT检查和“上牙槽骨平扫”CT检查。医生说我的牙齿掉了一颗,牙尖断了两颗,四颗牙齿松动,还说我那四颗牙齿有可能会脱落。然后又将我送回拘留所。

2月12日,我根本无法站立,连抬头都没力气,双眼孔和头针扎一样痛,连坐都坐不稳,肚子像火烧了一样,嘴唇发白,小便像血一样。拘留所的人看我不行了,硬把我拉出拘留所,后来几经周折……,我才回到了家!!!

我因相信中央政府而去信访,却再三受到伤害,公安不去打击罪犯,却反过来欺压我这个伤痕累累、万般无助地受害者。恳请相关部门能为我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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