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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阻长江天然林保护功臣毛建华发展旅游业

Written on 2014年2月18日星期二 | 18.2.14


[ 时间:2014-02-18 15:14:37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四川讯2014-02-18】今天下午,天网第一代义工,雅安市石棉县安顺场村民毛建华前往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投诉其合法旅游快艇开业遇阻。

毛建华是1999年中国天网第一代义工,2000年7月,天网创始人入狱后,天网调集曾祥、曾全福、毛建华、左华安、何龙清组成强大义工阵容与国内媒体联合调查“长江上游严重盗伐天然林事件”,十余记者遭有关当局开除后,得到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全力支持,国务院直接派出林业部协同四川当局联合调查,最高层立即着手处理长该案,并从制度和措施上保证了长江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落实,成就了这一造福下游数亿人民的壮举。毛建华、左华安、何龙清、陈文彬还获得了9万元政府特殊奖励【曾全福:见证中国最大的民间维权案件】。目前,毛建华正在致力于雅安5.12、420重建等公益活动【四川石棉200村民举报贪污200万5.12善款】,引起原雅安市委书记徐孟加及其下属的不满。

由于中国红军18勇士强渡大渡河的战场上下10公里安顺场均无渡桥,为解决两岸村民渡河问题和发展旅游业,2008年,毛建华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适任证书,并购置敞篷快艇于2013年1月1日下水营业。2月后遇阻,毛建华迅即开始办理相关手续,在得到安顺乡政府书面支持后,石棉县政府一直以手续不齐为由拖延未处。2014年1月28日,石棉县交通运输局扣押了该快艇。随后,毛建华奔波于省市县有关当局。

今天上午,毛建华先后前往四川省政府等部门投诉,四川省政府当即致电石棉县政府,要求“特事特办”。

老百姓就业难.创业更难

我叫毛建华,男.58岁.汉族.住四川省.石棉县安顺场。今年1月28日,我的渡船被石棉县交通运输局扣押,其理由:

1、我非法在安顺场大渡河行船,存在安全隐患。

2、该局多次教育和解释政策,我拒不执行,继续非法运营,有处罚决定书为据。

我不服此决定,其理由:

1、我在2008年就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适任证书,具有驾驶机动船资格。

2、并购买同样国家认可的有合格证的船舶。

3、并在国家设立的雅安地区海市局核准我的航线内行驶,特别是未在特大洪水期行船,并不存在安全隐患,在没有资质专家现场评估,该局无权作出这样程序上,技术上的认定。

4、石棉县海事局易福宝书记在执行上级对我下达文件的工作中,知法违法,其事实是,该局1月24日对我作出停船通知。其内容明确说明我不服此通知,可在3日内(27日)申请主持听证会,但他将此通知扣押到3天的27日下午才交与我。剥夺我申请主持听证会的权利,并在28日早上派车扣押我船。(有证据)

5.我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13年4月1日施实的渡口管理办法,第265号文件的具体详系条款,依法申请在雅安市地方海市局核准我行船范围内安顺场渡口行船,并得到我乡人民政府的支持,有加盖公章的申请书为据,和我的相关证据为证。但易福宝将我的申请提交县人民政府后,该府在法定范围内,对我的申请依法不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答复,至使我其余要办的手续无法进行下去。我县人民政府的行为违反了国家行政法规,我认为政府的行为是对我申请默认。我才继读放船下河行驶,我未办其余手续责任在政府,不是我本人。

各位领导.市民和主持公道的有志之士,我再次向你们说明,我办证购船运营,属我县内我创业首例。办证程序我不知道,就我县政府也不知道,所以县政府未在法定程序内办理,我们大家应该理解,所以我县政府与我应该是对话,而不应该是对抗,更不应该用行政不作为的行为来损害政府的公信力来失去民心。我是一个我县范围内老上访户,(但又不是我县范围内的事)。现在购船钱都是借款购买,我办证行船,只需我县政府严格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第265号文件,我才严格执行政府的决定。这是我对各级领导和各级组织.部门明确态度。如任何领导.任何部门不执行该文件,我将逐级申诉.上访。

创业受害人:毛建华

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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