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4-04-26 18:20:33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来电称,我因2002年法院判决胜诉的财产保全执行案件,至今没给执行而持续上访,多次遭拘留劳教。2014年4月2日,我到辽宁省去见中央第九巡视组,领表后,被当地信访局人发现后,开车追我,截住后,送到当地拘留所,拘留十天,到拘留所里,非人的待遇,吃窝头,咸菜,后绝食抗争七日。却给我捏造罪名“辱骂他人”。
阜新警方拘留通知书称:现查明2014年01月至2014年04月期间,重点上访户佟瑞珍多次到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和平街道办事处内,对和平街道办事处的书记和主任等人公然进行辱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佟瑞珍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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