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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王增珍举报省人大代表兼开发商被砍

Written on 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 | 21.4.14


[ 时间:2014-04-21 15:01:40 | 作者:王增珍 | 来源:六四天网 ]



我是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二道江乡一组村民王增珍,女,59岁。身份证220503195611181323。

2002年—2006年我们一组共有208口人,耕地500多亩全部被政府占用,当时只付给我们农民部分补偿,还有两千多万元征地款不知去向。村民无经济来源,无法生存,经过村民多年多次进京上访,向国家各大部委有关部门,反映地方某些领导,贪污腐败事实。

终于在中央纪委的督办下,2012年5月12日二道江区政府成立了专案调查组,组长是薛宗生,成员有农经局、司法局、农经站共5人。当天召开村民大会,薛宗生恐吓我(我当时担任村民代表)说这次来还拘留王增珍。拈重就轻查账共计2034.6276万元(青苗费86.214万元,地上附着物38.7227万元,机动地安置补偿款739.69.9万元,土地补偿款1170万元)。(见附件)

因为此事我得罪了市、区、乡三级领导,随之而来的就是二道江区政府个别领导指令二道江公安分局,枉法对我两次拘留。见达不到恐吓我的目的,再次雇佣黑社会到我家行凶。

2014年4月7日晚6:30分左右,家里来了一个陌生男子,已买货为由,进屋后拿出斧头劈头猛砍,由于家人的奋力抵抗,砍伤我左腿和右背。随后报110。

第二天,即8日早上8:45分左右,我接到一个男子恐吓电话说“昨天晚上是对你的警告,你把嘴闭好,不要管别人的事,否则••••”。来电电话号码是04356114372。

我向山上派出所警方办案人反映全部事实原由经过,公安警方却在没有破案的情况下,把一起刑事案件渎职转为行政案件,给我一份“受案回执”。警察给我的这份“受案回执”,也充分证实了警方已掌握此案确是政府所为,才会有此“受案回执”行政案子的形成。

薛宗生曾是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三道江村党支部书记,省、市人大代表,企业家,房屋开发商。2013年换届选举时被政府下派到我们村兼任党支部书记,在2014年3月26日下午给我打电话,问我在哪里?要跟我谈谈,说来到二道江村处理你们的事也没办好,自己很没面子,他个人给我钱,让我说数要多少给多,其他别人不管,我没有答应。他说你不同意不准跟别人说。因当时接这个电话时我身边有同访村民,他们也能听到通话内容,所以这件事就没法保密了。当4月7日案发第二天接到那个恐吓电话时,我就联想到了薛宗生与我3月26日的这段通话,于是我把此事提供给了办案警察。

4月14日下午2点多时,两名办案警察拿了两张从监控里调出来一名男子4个不同姿势镜头的图像,让我们夫妻确认。我们明确向办案警察确定,这个男子不是4月7日晚到我家里行凶的人,但是确定是事发前一天(6日)曾到我们家楼下窗前来过的男子。

尊敬的领导,综上所述足以证明4月7日晚我家发生的入室行凶案,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一起贪污腐败官员打击报复、迫害上访举报人的行凶案。今天已是15天了,警方还没有破案,不能把罪犯绳之以法。请领导关注此案,为民做主。

请求:
1、公安警方严格执法,早日破案,抓住真凶和幕后指使者
2、按照党纪国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王增珍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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