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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彭春娥入狱2年上访20年 仅获15万安居工程款

Written on 2014年5月17日星期六 | 17.5.14


[ 时间:2014-05-17 12:30:15 | 作者:彭春娥 | 来源:六四天网 ]

关于请求严办颜建斌并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的报告


我叫彭春娥,女,1955年出生,湖南省攸县莲塘坳镇下洞村人,现住永佳廉租房10栋301。

电话:15292161092;身份证号:430223195503061269

2009年我签了息访协议,由下洞村一次性给了我15万安居工程款,现在想,上访20年,这是谁造成的呢?由偷盗纠纷缘起,司法的不公平、不公正,致使我长期上访,由于上访,致使我的家庭支离破碎,儿女失学,经济困难重重,由于上访,我的精神受到了重创,但我坚定信念,总觉得法律是神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是交易的商品,其公平与否并不是用钱来衡量的,我得来的些微救助谈不上补偿,还不及我受到伤害的百分之一,为求公平公正,仍不遗余力地再次上访,期盼高层领导明察秋毫,求得解决。

一、经济赔偿不合理,法院处理是错误的。

事件发生在1995年,我是攸洲大厦个体工商户,本年3月21日,我柜台内被盗现金90元,我多方了解,起码至24日,经旁人提供线索,得知彭冬珠寻牌为由,乘我本人不在场,她到过柜台内,其他并无二者,我根据事发经过线索,她是怀疑对象,于是质问了她,而彭冬珠强制有理,对我进行殴打、威胁,来掩盖她的盗窃行为。次后的26日,彭冬珠夫妇喊来六人当打手,气势凶猛来我处行凶打人,当场彭冬珠咬伤我的大拇指,并撕得我满面血流,彭冬珠是事端的挑起者,制造矛盾,尔后幸有保安人员和群众劝阻。攸洲大厦经理调查后,要彭冬珠赔礼道歉,彭冬珠拒绝赔礼,我无法,4月14日,我要点香赌咒发誓,彭冬珠口头承认我拿了你的钱,并把皮包摆在柜台上说,你有本事自己拿回去,再次对我行凶,我在忍无可忍情况下,打了她两耳光,随后彭冬珠以原告向攸县人民法院起诉,我反而成了被告。我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是有理由的,我认为攸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中存在着很多问题。

1、我仅仅打了彭冬珠两个耳光(有多个证人证实),但法院却作出了彭冬珠头皮血肿,多处软组织挫伤的鉴定。

2、鉴定中,既无处方,又无门诊病历,更无伤情照片,仞凭几张不实的发票,法院即认定作证据。

3、我查到彭冬珠在中医院的处方,原来主治医生即鉴定法医曾凡熙本人,后被改为欧思林,原处方补销毁,且药方与鉴定中的病症不符。

4、彭冬珠一张人证,证言不实,所列证人三人,其中二人不在场,一人否定为彭冬珠作了证,纯属捏造。

5、法院裁定强制(用两支手枪、两根警棍)执行了我的三线机、缝纫机、大米、衬衣等物质,造成了我停业,夫离子散,女儿失学的悲惨后果。

6、彭冬珠3月24、26日无伤,4月4日两个耳光为何伤成这样?这是为什么?为何打后(4月4日或4月15日)没有立刻去法医鉴定,而是4月16日鉴定的,这是有何猫腻。

基于以上所述,多次要求撤销错误的判决,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为什么我的正义始终不能伸张,是由于彭冬珠仗势欺人,颜建斌滥用职权,省市县的司法系统又是猫鼠一窝、串通一气、官官相护;彭冬珠与颜建斌是青梅竹马关系甚密,法医依附权贵是明哲保身,颜建斌呵护彭冬珠是碍于“青梅竹马”的相好的面子,法律到了这些人手里都成了伪劣商品,法院的判决不是实事求是的,而是赋予权力倾向性的,我当然不能认可,我的现金被盗是事实,只不过没有亲眼所见其盗窃行为,旁人提供的信息为何不能作依据,难道公安局的警察非得亲眼所见杀死了人才能逮捕凶手,何况她还处处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表现”。

二、依仗人民给予的司法权力,无理殴打无辜的人民群众。

我认定有理,要据理力争,激怒了颜建斌,他气势汹汹地屋内冲出,狠狠地抓住我的左手,叫手下人拿铐子来,将我送到看守所去,当时卢庭长将我拉开。他不听别人劝阻,指使两个法警将我狠狠地打了两顿(有法医鉴定),押送我回家,不分青红皂白地强行抢走了我的财产送到彭冬珠家,他们就是这样依仗权势残害人民。

三、当贪官容易,当清官难。

本来中院纪检法官李见青来攸县处理一批错案,不料竟惨死在茶陵,仅能为老百姓说点公道话的清官都要被加害,何况可怜的老百姓呢?

四、非法拘留、非法逮捕、非法劳教。

李见青之死给这贪官们开启了方便这门,随即中院便驳回了我的申诉,而颜建斌晋升为政法委书记。2005年8月,颜建斌利用职权指使公安局派人将我押送到看守所拘留,企图将我判刑,旋即便下达了逮捕通知书,后经检察院审核,认为我不构成犯罪,于是下达了不起诉决定书,但我毕竟还是在看守所被非法坐牢五个月。颜建斌见判刑报复未遂,便请人罗列了一些莫须有的假材料意欲将我劳动教养。2006年元月,由株洲市人民政府劳动教育管理委员会下达了劳动教养决定书,判我劳教一年半。且我未收到决定书。2004年省里已裁定,到至今没有到本人,使我在法律上得不到维护。

拘留、逮捕、劳教都是非法的,我何罪之有,何法可依,将我逮捕法办五个月的铁窗生涯,一年半的劳教,为了此案我上访,每次从北京回来就送我拘留所拘留十日。我犹如度过了几十年的漫长的艰难岁月,精神上的摧残难道用金钱能买得到的吗?不信叫颜建斌试试,体验一下,想不到地方官员竟是如此“关注民生”“上面很好,下面好狠”几乎成了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话题,老一辈革命家培育的鱼水情就是让这些人丧失殆尽。

为此,我只有上访,强烈要求上级领导从严惩办颜建斌,赔偿我五个月的非法坐牢和一年半的非法劳教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恢复我的名誉。

呈报告人:彭春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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