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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检察长吴鹏飞受骗 感觉成功办结8年积案

Written on 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 | 15.5.14


[ 时间:2014-05-15 15:14:34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来源: http://news.jcrb.com/jxsw/201404/t20140422_1377861.html

【天网山东讯2014-05-15】今日下午,山东省郓城县塑料制品总厂职工维权代表王际增致电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山东大检察官包办信访积案效果好系虚假消息。

来电称,我们投诉的“官商勾结,联手造假骗走我价值近4000万元的集体资产,山东菏泽市检察院介入三年称查不到涉案人”一事,自2012年,至今已有两年之久,省,市检察院反渎局,我们去人不见,电话不接。

2014年4月22日,一家自称“正义网-检察日报”上发布讯息称“山东省检察院大检察官包办信访积案效果好”称“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包案办理的郓城县塑料制品总厂部分职工上访8年的积案近日成功办结。4月15日,吴鹏飞前往郓城征求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职工代表均表示满意。”

实际情况是:今年4月15日,省检主要领导来郓对此案调查座谈,主要涉案人主管二轻局长刘宏伟,严守消息,由他收买拉拢的几个不明真相的职工参加座谈,我举报职工均不知情,无一人参加座谈,就这样至今仍没给职工任何说法,涉案人仍然逍遥法外。


官商勾结法院,工行高管,联手造假骗走我价值近4000万元的集体资产,菏泽市检察院介入三年称查不到涉案人

我山东省郓城县塑料制品总厂职工,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2005年开始多次上访于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历时8年反映由县长助理,原经贸局长,党校校长侯仰磊及其同伙以对企业改制为名,策划操作假承贷收购了我厂,致使我近4000万元的集体资产被他们一伙人空手套白狼。(详见承贷式收购合同书)

我塑料制品总厂是在原塑料厂的基础上,于1998年改制为有原厂职工人人出资持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企业工商注册号371725018003134)固定资产总值(不包含土地)2433万余元加上土地部分总资产在4000余万元以上,改制后的塑料制品总厂承接原塑料厂在工商行的贷款余额845万元及利息。2000年县工商行为确保这笔贷款使用安全与我厂签订了以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00塑银抵字04号)

由于我厂地理位置优越侯仰磊一伙人早已垂涎三尺,凭借手中权力越权在县工商行,一没有对我厂依法诉讼,二没有处置抵押物的情况下,竟以845万元贷款形成不良为由强行职工退股,由私企老板对我厂实施承贷式收购。(承担845万元贷款收购塑料制品总厂)2005年2月份,我厂被私企收购,职工全部被赶回家,自谋出路,分文不给。

可是私企老板并没有履行合同中承贷的义务,同年7月份,有县工商行主要负责人操作造假,本该私企老板承担的845万贷款竟又以我塑料制品总厂的名义剥离给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我厂由工商行债务人变成了长城公司的债务人,已人去楼空,一无所有的塑料制品总厂,至今欠长城公司贷款本息已达2000万元。

由于我塑料制品总厂这笔贷款并没有形成风险,不属于贷款剥离范畴,为使这笔贷款合法剥离,郓城县法院个别负责人,由自身利益的驱使,竟伪造判决书和裁定书,为剥离这笔贷款提供了法律依据。(详见由长城公司提供的2004郓经字第1040号第1049号第1050号判决书和郓执字2005第44号第45号第46号裁定书)

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官官相护,司法腐败,黑白二道的干扰,上访历时6年,一直未果。2011年3月6日我职工上访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反渎局林波局长,闻讯立即给我进京上访职工打电话让马上回省检反渎局说明情况,并承诺一定给职工一个满意的说法。当月10日我举报人亲自去省城给林局送去举报材料。同年7月3日菏泽市检反渎局正式介入调查此案,2011年底负责此案的张玉林科长告知我们:调查取证基本结束(注仍有县财政返还给职工260余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和价值1440余万元的库存资产去向不明待查)你们反映的问题基本上属实下步就是立案抓人,但已到年底检察院领导班子换届,老的分管检察长不愿签字再承担责任,新的未到任,只能等换届完了再立案,这期间要注意保密。

元旦春节过后,一直到2012年的6月份,都没有立案的消息,此后我们多次去市检和电话询问立案的事,张玉林科长态度有了明显变化,一直吞吞吐吐,有意回避立案的事,并以种种借口推诿。

我职工电话向省检林波局长反映,林局却说:菏泽市检已立案,材料都报到我这里来了,我职工告知林局,菏泽市检根本就没立案这回事,林局很不耐烦的说:是你们知道还是我知道,等着吧。从此我们的电话林局再也不接,案件从此搁置。

我们怀疑有人插手干扰办案,我们去找市检反渎局尹局长问原因,尹局说:涉案人我们都问过话了,都不承认,因判决书和裁定书上面办案人的名字都是打印的,不是手签,无法查到涉案人,我看这事就算了,一个人杀了人再叫他偿命还有啥意思,回头我找你们县领导叫他们给职工点补偿就行了,有腐不惩,反叫政府埋单这可能吗?2013年3月18日我们的反映举报材料,由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转省政法委,政法委领导非常重视批文转发菏泽市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办理,但仍没有引起他们的重视,至今也不知他们如何向省政法委领导回复的处理意见。2013年党中央的反腐力度加大,人人自危活动频繁的涉案人委托他人,曾三次登门威胁劝说我举报人停止举报给钱了事,并扬言:你们举报的涉案人有的已是县,市领导人,这都有他们的股份,他们上头有人,下面的关系也很广,他们有权有钱有势,你们根本惹不起,现在司法很腐败你们的这个案子为什么停办,知道啥原因吗?早就用钱摆平了,对此我们表示震惊,但给钱私了均被我举报人拒绝。县府两院的内部知情人私下对我们说:这案子涉案人都是些官场人物,关系复杂,没有省有关部门的直接介入靠菏泽解决问题的希望不大,这期间主要涉案人。二轻局局长刘宏伟已如惊弓之鸟,唯恐真相暴露利用职权非法强行收缴我厂财务账,70余万元的现金,公章,剥夺了全体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厂领导班子一切权力,有他收买的几个不明真相和别有用心的职工取而代之,以便由他掌控,应酬,欺骗上级有关部门来人对事实真相的了解。

2013年10月25日,我职工再次进京上访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检要省检调查处理的法律文书,省检叫我们去找市检要,市检反渎局石局长说:这起案子是上届办的,我无权也无法给你们出结论。其后去人不见,电话不接。

这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举报如有不实举报人愿负法律责任的官商勾结贪腐窝案,检察机关介入调查三年,至今不给说法,党中央反四风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三令五申,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马明生厅长明确表示;案子久拖不办,领导要担责。由于山高皇帝远,中央,省的指示精神,至今没有落到实处,仍然相互扯皮,互相推诿,致使这伙有权有钱有势的人,逍遥法外,我无钱无势无权的下岗职工腿跑断,嘴磨烂,仍然哭诉无门。

恳求敢于戳腐败马蜂窝的新闻媒体给予舆论监督。跪求上级有关部门给予重视,关注,介入。

山东省郓城县塑料制品总厂职工王际增13287926700、许德勋18022307586、王兰图15552310288、曹景兰15215306196

2014年2月5号

自2012年,至今已有两年之久,省,市检察院反渎局,我们去人不见,电话不接,今年4月15日,省检主要领导来郓对此案调查座谈,主要涉案人我主管二轻局长刘宏伟,严守消息,由他收买拉拢的几个不明真相的职工参加座谈,我举报职工均不知情,无一人参加座谈,就这样至今仍没给职工任何说法,涉案人仍然逍遥法外。

举报人:原副厂长许德勋 电话:18022307586
身份证号:3729281958122800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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