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4-05-11 10:09:13 | 作者:姜淑荣 | 来源:六四天网 ]
2013年3月,蓬莱市政府将被拆迁人分别分配到蓬莱的各个局,让各个局负责帮助经信局做拆迁工作。分别有工商局、卫生局、物价局、地税局、经信局、紫荆山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做我拆迁工作的是蓬莱紫荆山街道办事处。就在2013年3月31日,我的合法房屋没评估没签订补偿协议,更没接到任何通知就被人偷偷拆毁,家具家电全部砸毁至今无家可归。当日我打110报案,蓬莱海港边防派出所警察到达现场至今找不到谁拆的破不了案,房产证土地证还在我们原住户手里,而我被拆毁的房屋土地已经被蓬莱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9月拍卖给房地产开发商-蓬莱永泰置业有限公司,成交地号为01480118,成交价格为2473万。开发商也已经在我被拆毁的房屋土地上动工建设名为“馨水城”的商业地产项目,建设的是商业门市房和大酒店出售,并非为公共利益的拆迁。我多次去蓬莱信访局上访,信访局让我找派出所。派出所告诉我找不到谁拆的,政府部门一直互相推诿不给解决,让我谁拆的去找谁,至今没获得任何补偿。拆迁本属于政府行为,我合法房屋被偷偷拆毁,土地使用权被强行侵占,该政府行为轻则说是政府部门失职渎职,重则说是涉嫌暴力拆迁和刑事犯罪。我一个普通百姓哭诉无门求助无路,谁能还我一个公道,还我一个生存的空间。
蓬莱市政府违法违规拆迁事项如下:
违反一物一权原则,补偿不公:我的东户邻居户主孙德顺,该户夫妻于2004年通过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将夫妻共有的一套68平米的房屋平分成一人一半的产权,但并没办理出两个房屋产权证。蓬莱市政府则将该套房屋以两个产权证为由,分别给该夫妻一人一套位于2层78平米的回迁安置房。该夫妻将主房30㎡平分成一人一半各换了55㎡的补偿面积,共换了55㎡X2=110㎡。将附属房屋38㎡评估获得补偿款11万,与市场价购买面积的房价款找面积差额(07年市场价2层3100元/㎡)。总公式计算结果:78㎡×2套=156㎡-110㎡=46㎡(07年市场价购买)×3100元/㎡=142600元-110000元=32600元÷2=16300元。该夫妻每人以1.6万多元(具体数据稍有偏差)获得了2套78㎡位于2层的回迁安置房。
我与该夫妻是同一排的东西户邻居,房屋面积户型相同,都是没有任何公摊面积的独门独院房屋,我认为既然政府拆迁拆的是房子,相同的房屋价值应该是相等的,既然邻居家以两套位于2层78平米的回迁房成交,我的房屋也应该值这个价,我提出要求与邻居家相同的补偿,政府不同意。我认为政府的做法不合理,比如一块蛋糕无论切成多少块,无论切了多少刀依然还是那块蛋糕没变多也没变少,邻居家夫妻将一套房子平分成一人一半,不变的依然还是那套房子,房屋价值没变。如果该夫妻将一套房子平分成十份,难道政府也要按照十个产权来计算?给他们十套回迁安置房不成?况且《物权法》于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该夫妻依据离婚协议将一套房屋分割出两个产权,严重违反物权法一物一权的原则。更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相关规定,该被拆迁户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分割的约定应当视为无效约定。
所以我据理力争坚持要获得与邻居相同的补偿,结果房屋就被偷偷拆毁,土地使用权被强行侵占,蓬莱市政府是土地利益最大受益者。试问为什么我居住了几十年的合法房屋一直安然无恙?为什么政府来拆迁我的房屋就被人偷偷拆毁?于情于理如何讲得通?巨大的土地利益就可以打砸抢强取豪夺?谁给他们这么大的胆子如此疯狂地践踏国家法律法规?如此疯狂地无视百姓权益?难道是一群神兵天将来拆毁了我的房屋而不留任何蛛丝马迹?谁又能还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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