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4-05-09 23:21:50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来电称:我因父亲被村干部报复枪杀,县委包庇案犯,案犯一直逍遥法外而上访多年未得解决。今年5月3日,镇政法书记刘金青以给我解块问题为名,把我从京接到青县大众旅馆关押。今天镇派出所杨所长等人以我到京“非正常上访”对我拘留。现在还没给拘留证,所以不知多少天,明天送拘留所。
我问“有北京警方的移交手续吗?”他们说:“没有”。我说“你们是知法犯法,违反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规定”。他们回答说:“领导让办的。” 难道领导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为所欲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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