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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院拒朱桂芹起诉警方

Written on 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 | 12.5.14


[ 时间:2014-05-12 18:20:44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辽宁讯2014-05-12】今日下午17时48分,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访民朱桂芹【辽宁朱桂芹断骨案法医鉴定拖延达1年】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朱桂芹行政诉讼公安,抚顺市顺城区法院拒立案。

来电称:今天上午9时,我与临居来抚顺市顺城区法院询问“5月9日递交法院关于起诉今年1月1日至3月5日我被顺城公安分局四次行政拘留”立案一事。法院大厅9日接我起诉状的女士说,已把我的诉状交给立案厅,让我自己打电话询问。我拨通立案厅电话询问此事,一姓毕的中年女士下来,把我9日递交的诉状退还我说:“我们研究了,你这不合乎法律立案规定,不予立案”。

虽然北京西城公安分局给我出具了《政府信息未制作、不存在违法违规告知书》,通知书上写有:经查,您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违法违规信息)不存在、未制作。如您对此有异议可在60日内复议或三月内向法院提行政诉讼。我不明白,为什么抚顺法律与北京法律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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