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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长侍俊督办 行政处罚三绑匪

Written on 2014年7月9日星期三 | 9.7.14


[ 时间:2014-07-09 15:56:30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四川讯2014-07-09】今天下午,四川省崇州市温江区访民易清秀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我被4人绑架抢劫,四川警方只行政处罚3人。

来电称:2014年1月17日,温江区易清秀到金牛宾馆旁的易园里,找省政协反映土地被强占、花木被毁之事,结果被王军、张福庆、陈靖等四人邦架到崇州市廖家镇金马河边殴打抢劫【成都出动黑社会阻农民寻中纪委专案组】。2014年2月11日,易清秀向崇州市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四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公开。

2014年2月14日崇州市公安局的回复中,只公开了其中一名王军的处罚400元信息,而对其余三共犯却说是不属于该案件的违法嫌疑人,因此其余三人的身份信息不能向我公开。

易清秀不服,2014年2月24日,向成都市公安局行政复议。2014年3月28日,成都市公安局作出复议决定书。认为:崇州市公安局作出的《崇州市公安局关于答复易清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函》属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易清秀不服,2014年3月7日向省公安厅厅长侍俊投诉,侍俊了解情况后当场表示,有犯罪嫌疑人,而且崇州市公安局给予接受案件回执单里也明确易清秀身上多处有受伤痕迹,现崇州市公安局只对嫌疑人作出400元罚款明显是错的,要对此案督办。

2014年5月8日,崇州市公安局主动给了易清秀行政处罚结果:违法人员王军、张福庆、陈靖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崇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

2014年5月21日,易清秀向崇州市公安局申请公开王军、张福庆、陈靖三人处罚决定书复印件。2014年5月26日,崇州市公安局将以上三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送达给易清秀,可信寄到社区以后,2014年7月3日,社区才通知易清秀取信。

易清秀认为犯罪份子明明有四名,可四川省公安厅最终还是给漏掉了一名,并且自己被绑架、抢劫,连住院费都还是自己出的,省公安厅的督办不到位。现易清秀已起诉崇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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