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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召集群众 把余宏全纳入反恐对象

Written on 2014年7月30日星期三 | 30.7.14


[ 时间:2014-07-30 15:35:32 | 作者:余宏全 | 来源:六四天网 ]

本人余宏全因公伤残后依法文明维权30多年了【江苏因公伤残民工余宏全维权部分成功】,遭受假协议、假回报、假承诺书、假“信访终结”、恶搞不断,已是家破人亡。

2013年6月,市有关领导在大丰市联席会议上再度听信了下面的假回报之后一锤定音:“照过去方针办” !说穿了就是按他们2008年10月6日深夜突击关押人质所搞的假协议和假承诺书“强制执行”。大丰市信访局陈林局长的说法是“将严格根据大丰市联席办[2013]5号会议纪要进行处理,”而其“5号会议纪要”真实情况水有多深?一直总对我保密,无法让我苛且认同。由于落井下石的阴影挥之不去,今年3月大丰市水利局还对我说:大丰市信访局还一直在坚持霸王条款:不仅严格限定不让拉近协商和化解矛盾的距离,反而强令水利局对余宏全依法文明上访维权重罚6000元,予以制裁和经济打击,不知道国家哪有规定如此残忍,雪上降霜?且迫使上访求助不断和非法打击,恶性循环不断。还多次诬陷和责怪我的依法维权。

现在某些人除了不负责任地千方百计将我重病伤残混同于无重大受害损失的一般后遗症,逼迫就范按平均主义思路计算和预付伤残医疗费,不切实际地套用信访工作所谓“属地管理”的规定,无限将“属地”和“管理”分离隔绝,将我的上访事项作为政绩考核压到与伤残事故毫不相干的三龙镇增产村党支部,严密监视防止和限制我外出上访维权,公然规定我的一举一动均要请示回报和书记批准,办理请假手续等告示,否则将召集群众(大搞伪证材料)揪我,将我从重处罚並拒不解决诉求,並有可能纳入反恐对象从严打击!后果下场自负相威胁。

我为国负伤三十多年以来,难道付出的代价还不够?我不知道他们依据了国家哪一条律法法规剥夺我依法维权?我违背了哪一条法律法规?特此紧急呼吁社会关注!对一个流干泪水的弱者依法援助!


具告急人:江苏省大丰市水利局因公伤残民工余宏全

二O一年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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