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 :
Home » » 黑龙江医院误切藏家福正常器官 家属要全责

黑龙江医院误切藏家福正常器官 家属要全责

Written on 2014年9月11日星期四 | 11.9.14


[ 时间:2014-09-11 18:18:28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黑龙江讯2014-09-11】今天下午13时,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访民臧春梅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牡丹江市肿瘤医院误切除藏家福的正常器官,家属要求院方负全责。

来电称:2011年4月18日,牡丹江市肿瘤医院普外二科临床医生以直肠癌对我父亲藏家福实施开腹手术,术中改变拟定手术方案,手术切除我父亲的肛门、直肠及结肠,永久性腹壁造瘘,并引发一系列手术副损伤。后经医院病理科徐春艳主任和马成医生亲笔证词证明我父亲的术前病理标本和手术切除标本均没有任何肿瘤组织,证明了牡丹江市肿瘤医院普外二科临床医生手术切除了我父亲的正常器官,此次手术完全是伤害性手术。

我的代理律师(黑龙江公盛律师事务所)依法委托牡丹江市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人把我父亲的首诊中医院的病理标本送检中国医科大学做免疫组化检查,其中癌胚抗原CEA为阴性,完全证明我父亲原发病变不是癌,只是一般肿物。

2013年3月15日的第14号司法鉴定意见书明确指出,牡丹江市肿瘤医院临床医生在肿物性质未确定的情况下实施了正常器官的切除,按照《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实务》,医院应当对我父亲造成的伤害承担100%的责任。

2014年9月8日我依照牡丹江市信访办公室李科长电话通知,再次前去参加此次信访维权,我从早上5点到指定的地点,市长接待登记的邱科长仍以涉法涉诉不予受理为由不许我参加,我给李科长打电话不接,一直等到下午3点多,市长离开,我下跪恳求接受我的上访状,也没有受理。





Share this article :

发表评论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Copyright(C) (2008-2014)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