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亚红 | 来源:六四天网
对于我的身心伤害
我是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旺庄镇华光村南三房39号村民周亚红【江苏无锡周亚红宅基地被占 十年维权无果】。由于家中房屋遭遇不公拆迁,我进京上访,在2011年9月17日,在北京被无锡地方女民警和三个保安(打手)押送到无锡市青山湾金海花园宾馆8102室,没有任何手续和法律文书,非法拘禁长达34天。关押期间在水里放药,大便泻血,生病不给医治。其中一个“特勤”名叫沈大伟的自己摔了一跤,爬起来就用烟头往我身上扔。
由于不服地方政府的非法拘禁,本人于2011年11月6日到江苏省政府上访,又被押送至无锡坊前新芳园酒店110室。11月16日下午又转到青山湾金海花园宾馆8102室。11月17号上午9点钟,旺庄街道路东派出所所长郁晓明(警号220486),刑侦民警邹建东(警号220372),社区民警薛正伟(警号028087),还有一位女民警,旺庄街道2名小干部和6个保安,把我押送至无锡市第七人民医院做“精神病”鉴定。他们把早已准备好药的针管射在我的肌肤里抽大血、脑CT、拼图、答题,还做了400题,对我胡乱治疗,使我的脑海一片空白,脸色苍白,一个月以后才恢复正常。民警薛正伟代替家属签字,到下午4点才回到青山湾,五点钟保安胡建伟对我一顿毒打,打得我30多小时无法吃东西。18日深夜生病,肚子疼得无法忍受,直到次日凌晨。21日早上,郁晓明、薛正伟等人看我身体实在不支,下午才送我回家。仍无任何法律文书和手续,非法拘禁并强行送至精神病院做“鉴定”,时间长达16天。12月5日,所长郁晓明和薛正伟来我家,告诉我鉴定结果正常,无任何精神异常。我索要鉴定证书,但遭到拒绝。
在2012年1月11号,我在无锡清阳路上,莫名其妙地被旺庄街道综治办黄建(主任)带了一群保安,把我的车劫下来,钥匙拔掉,手机抢掉,把我推进面包车,绑架到无锡青山湾金海花园宾馆8107室。12号,民警薛正伟来给我做笔录,我问他我犯了什么罪?他告诉我说;“我不懂法的。”不懂法怎么能当民警。在关押期间,我一直感冒,鼻涕带血,鼻子闻不到味,不给药吃,有一个叫顾乾的看守侮辱我,直到1月21日,小年夜的中午才骗我回家,关押长达11天。这次仍没有任何手续。到家以后,去医院检查,鼻窦炎,嗅觉器官损坏。医生说“有可能是长期不见太阳和精神受了刺激造成的。”
在6月27日,我在外面吃饭,被所长郁晓明、民警吴展伟加两个保安,把我带到路东派出所,不准我回家。下午4点多,我抗议:派出所无权软禁我,这是违法犯罪行为,要求释放。民警薛正伟说:“违法犯罪不是你说了算”。马上叫三个保安送我去旺庄欣连欣酒店。那里早就有凶巴巴的人在等候,看见我就上来强拉带拖,推上三楼,8333室。抢了手机,让我老实点。两个女保安马上搜身,把我当成犯人。我要求替换衣服,他们不给,看守我的都是不认识的保安,我不敢吃东西,怕又吃到药。
48小时后。我恶心呕吐,头痛难忍。不让去医院,痛得在地上直打滚。他们扬言拿绳子把我拴在凳子上。折磨几小时后,我不知道了。到我醒来,衣服、被子都湿了,头好晕,上卫生间洗澡,连衣服昏倒在浴室里。醒来之后,衣服全部淋湿了。他们用胶带把我绑在椅子上。开24度的空调,我全身发冷,就让我去洗澡。我光着身子,穿了湿透的短裤,躲在本就出虚汗湿的被子里。难受死了,我就反抗。三个保安就把我两只手交叉起来,用胶带困住。我痛得直叫,他们说:“你叫,就把嘴也封起来。”
6月29日早上,他们把早饭放在我床头,照了相。我光着身子怎么好意思起来吃啊!到下午3点。我被释放回家。
旺庄街道路东派出所对我非法拘禁,并强迫我做精神鉴定,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一种刑事犯罪行为,要求上级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依法将责任人绳之于法,还我公民的基本权利,依法补偿由此造成的精神损失、经济损失。
2012年7月25号
受害人:周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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