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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崇州村民控告羊马镇政府 吁释放五维权代表

Written on 2012年9月12日星期三 | 12.9.12


作者:晏永红等 | 来源:六四天网

控 告 书

控 告 人:崇州市羊马镇凌翔村人民

被控告人:崇州市羊马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崇州市羊马镇镇长

控告事由:非法强占基本农田,抢夺民权,打击报复一案。

要    求:

一、立即释放保护基本国策、维护社会稳定的维权者五人【四川警方以聚众扰乱罪逮捕5名维权代表】。

二、严惩官商勾结,充当黑势力保护伞的幕后指挥者的腐败份子。

三、立即查处非法占地的主持者的腐败份子。

事实的理由:

我村我组承包地均属于历史以来的一级基本农田,都江堰自流灌溉区域。被告未经法定程序办理农用地转变用途的审批手续和国务院的批准文件的抗法行为,于2007年5月5日,羊马镇政府非法强制以租代征的无效协议,欺骗拆迁,将成熟农物推毁,闲置荒芜,借此而开发征用,断绝农民的生存条件,严重影响和谐社会的稳定,于2007年逼迫赴京上访,因断绝水源而成荒丘四年,依法收回只能种玉米。于2011年10月17日又遭已成熟的玉米被推毁,且砌墙圈占土地。村民阻止破坏行为时,政府暗中指使刘永全等人于午后上门行凶,报警不到,将维权者公、媳二人打伤,经鉴定邓玉芳成轻伤,经立案审查,故意人身伤害成立,在羊马镇政府极力掩盖包庇下,致使司法机关不能定案处理,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

羊马镇政府为了官商的共同利益,不顾党纪国法的尊严,顶风作案,利用职权以权抗法,操纵黑势力将中华村十组张红英夫妻二人在深夜之中被土匪一群强行进入房中堵嘴,蒙面绑架远弃而推毁房屋拆迁的事件,众所周知。

2012年3月21日,羊马镇大土村因拖欠四年多的商铺问题引起的群体事件,公安机关非法参与非警务活动,非法抓捕16人,泗安村发生夜间袭击强拆事故案件,截至4月17日止连续四次夜间袭击强拆,造成9人受伤,经鉴定张烈父子,一重一轻,而羊马镇人民政府至今未曾报案。

对这一重大案件,公安机关已查明事实,不批不捕,不谈安置补偿,不顾法律的尊严,社会的和谐稳定,其目的圈占土地,破坏基本国策。

羊马镇不完全统计非法征收征用良田,不低于两万亩地,不知多少经济而流失?心还不足,千方百计,盗用各种名称制造“八一”事件,调动一千多名民警参与非警务活动,将16名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守护作案工具的农民,强加莫须有的罪名而非法抓捕入狱。羊马派出所所长将年仅12岁的学生李鑫的手扭脱,在校大学生刘乔羽在家抓走女大学生,刘轶也被抓走入狱,于2012年8月22日和24日以欺骗手段保释8人,截至2012年9月7日,5人逮捕,其主要原因拒绝征地签字和公安机关包庇故意人身伤害犯罪嫌疑人,掩盖他们违法实质。

其目的达到非法占地营利为目的,滥用职权,非法占地,严重打击报复维权者的爱国志士,反腐斗争坚强者,法律建设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第三项: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具上所述,控告人认为: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于中华村张红英事件、大土村的“3.21”群体事件、泗安村的凶杀事件、“八一”的镇压事件【】都属征地的违法而导致的恶性事件的严重性,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破坏的局势,激化社会矛盾,事实证明,五户农民是保护自己的土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破坏基本农田的违法作案工具,真正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人是操纵黑势力的幕后指挥者,是羊马镇人民政府的个别领导,对这一重大案件的发生,崇州市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保护基本国策,农民的合法权益,控告于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致    敬!

控告人:晏永红、何小萍、何长春、吴莲英、刘孟加

二O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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